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1718-2009
發布時間:2009-10-30
實施時間:2010-04-01
首發日期:1989-11-16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旭、張和據、江福昌、呂斌、謝岳偉、黃強、李杰等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人造板
ICS分類:纖維和刨花板
提出單位:國家林業局
起草單位:福建福人木業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全國人造板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中密度纖維板的術語、定義和縮略語、分類和附加分類、要求、測量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干法生產的中密度纖維板。
標準摘要
本標準修改采用ISO/DIS168952《人造板 干法纖維板 第2部分:技術要求》(英文版)中密度 纖維板部分。本標準與ISO/DIS168952中的中密度纖維板部分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將一些適用于國際標準的表述改為適用于我國標準的表述; ---增加了5.1外觀質量、5.5其他性能、第6 章測量和試驗方法、第7 章檢驗規則、 第8章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增加中密度纖維板及其三大類產品的定義; ---取消飾面中密度纖維板的厚度偏差要求; ---含水率下限指標放寬至3.0%; ---增加板內密度偏差的計算公式。 本標準代替GB/T11718-1999《中密度纖維板》。 本標準與GB/T11718-199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范圍的表述(1999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修改產品術語和定義的表述(1999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 ---修改分類和表示符號(1999___________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4.1); ---增加縮略語、附加分類(見3.2、4.2); ---取消按內結合強度指標劃分等級,僅按外觀質量分為兩個等級(1999年版的5.1;本版的5.1); ---修改技術要求(1999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5章); ---修改檢驗規則(1999年版的6.2.2、6.2.3和6.2.4;本版的7.2.1、7.2.2和7.2.3); ---增加甲醛釋放量檢驗方法(見附錄A); ---修改試件的制取方法(1999年版的8.2.2;本版的6.2.2); ---修改表面結合強度測定方法(1999年版的8.10;本版的6.9); ---修改循環試驗條件下防潮性能測定方法(1999年版的8.14;本版的6.10); ---修改沸騰試驗方法(1999年版的8.15.4.2;本版的6.11.4); ---增加濕靜曲強度的測定(見6.12); ---修改產品標志、包裝要求(1999年版的7.1、7.2;本版的8.1、8.2)。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林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人造板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福建福人木業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國家人造板與木竹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威華股份有限公司、樂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東營正和木業有限公司、柯諾(北京)木業有限公司、東營人造板廠、四川國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順龍中密度纖維板有限公司、羅賓有限公司、四川升達林產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肯帝亞皖華人造板有限公司、廣西豐林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國家工程復合材料檢測中心、江蘇大江木業集團、廣東盈然木業有限公司、南京羅倫特地板制品有限公司、湖北寶源木業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旭、張和據、江福昌、呂斌、謝岳偉、黃強、李杰、張熙中、王云林、覃海先、梁嚴增、朱金華、向中華、陳仰光、張惠敏、黃慶平、朱宇宏、劉江波、佘學彬、邵旭強、張開興。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1718-1999。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