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79-2010
發布時間:2010-12-05
實施時間:2010-12-05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金韡、顧文杰、徐俊高、胡斌、劉豐年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消防設備與器材
ICS分類:滅火
提出單位:公安部消防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器具配件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13/SC 5)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器具配件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13/SC 5)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球閥的分類、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輸送水、泡沫混合液及其他液體滅火劑,介質溫度為-40℃~70℃的球閥。本標準不適用于輸送氣體滅火劑、干粉滅火劑的球閥。
標準摘要
本標準第5章是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A79—1994《消防球閥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廢止。 本標準與GA79—1994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增加了“驅動方式”的分類(見3.3); ———簡化了規格要求,改為按相關標準選用DN(公稱尺寸),并調整了型號編制方法(見第4章,1994年版的3.2); ———增加了球閥結構長度和連接尺寸的要求(見5.1.3); ———增加了球閥流道的要求(見5.1.4); ———增加了球閥動力驅動裝置的要求(見5.1.5); ———增加了過流部件的耐腐蝕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見5.2、6.2); ———增加了應急操作手柄的要求(見5.3.2); ———修改了耐壓、密封性能和靜壓壽命的指標(見5.4.1、5.4.2和5.5,1994年版的4.4.1、4.4.2和4.5); ———刪除了球閥涂層顏色的規定(見1994年版的4.6); ———修改了球閥的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見8.2,1994年版的7.2); ———增加了球閥試驗程序和樣品數量的說明(見附錄A)。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器具配件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5)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金韡、顧文杰、徐俊高、胡斌、劉豐年。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79—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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