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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Technical safety regulation for gaseous hydrogen use
標準號:GB 4962-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4962-2008
發布時間:1985-03-01
實施時間:2009-10-01
首發日期:1985-03-01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劉桂玲、李杰、蔣燕鋒、唐根妹、龍顯淼、佘偉宏、傅佳佳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工業氣體與化學氣體
ICS分類:工業氣體
提出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起草單位:上海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上海華林工業氣體有限公司、林德集團(蘇州、寧波、廈門)公司
歸口單位: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代替GB 4962-1985《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本標準規定了氣態氫在使用、置換、儲存、壓縮與充(灌)裝、排放過程以及消防與緊急情況處理、安全防護方面的安全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氣態氫生產后的地面上各作業場所,不適用于液態氫、水上氣態氫、航空用氫場所及車上供氫系統。氫氣生產中的相應環節可參照執行。本標準與GB 4962-1985《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相比,主要變化如下:——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供氫站平面布置防火間距表;——原版中刪除條款分別為2.3、2.4、3.2.1、3.3.3、5.1、5.4;——增加了2章正文和1個附錄;——供氫設置、氫氣瓶使用作了修改;——放空管作了修改;——消防作了修改。
標準摘要
本標準第4、5、6、7、8、9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從實施之日起,代替GB4962—1985《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本標準與GB4962—1985《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原版第1章),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供氫站平面布置防火間距表(原版2.2); ———原版中刪除條款分別為2.3、2.4、3.2.1、3.3.3、5.1、5.4; ———增加了2章正文(本版第5章、第7章)和1個附錄; ———供氫設置、氫氣瓶使用作了修改(原版第3章、第5章,本版第6章); ———放空管作了修改(原版3.5,本版第8章); ———消防作了修改(原版第6章,本版第9章)。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AC/TC288/SC3)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上海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上海華林工業氣體有限公司、林德集團(蘇州、寧波、廈門)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桂玲、李杰、蔣燕鋒、唐根妹、龍顯淼、佘偉宏、傅佳佳。 本標準于1985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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