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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及掛車倒車燈配光性能

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reversing lamp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s
標準號:GB 15235-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5235-2007
發布時間:2007-11-01
實施時間:2008-06-01
首發日期:1994-09-28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陳藹明,卜偉理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照明與信號設備
ICS分類:照明、信號和報警設備
提出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起草單位:上海汽車燈具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及掛車倒車燈配光性能,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本標準適用于M、N 和O 類車輛使用的各種類型倒車燈。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對應于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 R23-2002《關于機動車及掛車倒車燈認證的統一規定》,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主要差異如下: ---刪除了管理條款; ---刪除了制造商生產一致性控制方法的最低要求附件; ---刪除了檢驗員抽樣的最低要求附件; ---增加了檢驗規則。 主要技術要求,如: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光色,試驗方法等,則與上述法規一致。 本標準代替GB15235-1994《汽車倒車燈配光性能》,與前版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由前版《汽車倒車燈配光性能》改為本版《汽車及掛車倒車燈配光性能》。 ---修改了前版第2章引用標準和術語。 ---修改了前版第4章的倒車燈同一型式規定,改為本版第4章的倒車燈的不同型式。 ---刪除了前版第6章倒車燈使用的燈泡要求,將倒車燈使用的燈泡要求進行修改,列入新版第5.3條。 ---修改了前版的第7章,增加以下內容: 1)對于指定只成對安裝在車輛上的倒車燈,其配光性能測量時,向內的水平方向角只到30°為止(即25cd); 2)增加hh水平-5°以下最大發光強度應不大于8000cd; 3)增加了有關多光源倒車燈和使用不可更換光源倒車燈的要求。 ---修改了前版第8章試驗方法和第9章檢驗規則。 ---增加了與光源模塊相關的內容。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15235-1994 廢止。新申請型式檢驗的汽車及掛車倒車燈必須符合本標準。 本標準實施的過渡要求:對于本標準實施前已通過型式檢驗的汽車及掛車倒車燈,給予24個月的過渡期。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汽車燈具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藹明、卜偉理。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JB4151-1985; ---GB15235-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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