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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西班牙語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 Spanish
標準號:GB/T 17693.5-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7693.5-2009
發布時間:2009-02-06
實施時間:2009-08-01
首發日期:1999-03-04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許啟大、周定國、劉連安、龐森權、鐘軍、胡洋、劉靜、田碩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圖書館、檔案、文獻與情報工作
ICS分類:社會學、服務、公司(企業)的組織與管理、行政、運輸(詞匯)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起草單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國家測繪局地名研究所、中國地圖出版社等
歸口單位:全國地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民政部
標準簡介
GB/T 17693的本部分規定了西班牙語地名漢字譯寫的規則。本部分適用于以漢字譯寫西班牙語地名。
標準摘要
GB/T17693《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擬分為以下幾部分: ———GB/T17693.1 英語; ———GB/T17693.2 法語; ———GB/T17693.3 德語; ———GB/T17693.4 俄語; ———GB/T17693.5 西班牙語; ———GB/T17693.6 阿拉伯語; ———GB/T17693.7 葡萄牙語; ———GB/T17693.8 蒙古語; ……。 本部分是GB/T17693的第5部分:西班牙語。 本部分代替GB/T17693.5—1999《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 西班牙語》。 本部分與GB/T17693.5—199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原第2章及以下章節序號順延; ———原第4章細則部分所有示例以表格形式出現; ———刪除原第5章,將其內容并入表1中; ———原4.1.9序號改為5.1.4.1,表述改為“連詞y用‘和’意譯”; ———原4.1.10序號改為5.1.4.2,表述改為“連詞o或u后面的地名的譯寫用圓括號括注”; ———原4.1.14刪除; ———原4.2.4序號改為5.1.2,表述改為“專名中的冠詞音譯;地理實體名稱中的專名冠詞省譯”; ———增加5.3.6“輔音字母h系無聲字母,不譯寫”; ———附錄A、附錄B中的示例各有增刪。 本部分的附錄A、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地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國家測繪局地名研究所、中國地圖出版社、新華社《參考消息》報社。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許啟大、周定國、劉連安、龐森權、鐘軍、胡洋、劉靜、田碩。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7693.5—1999。 |
標準目錄
前言Ⅰ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總則1 5 細則4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西班牙語地名中常用人名譯寫表7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西班牙語地名常用通名和常用詞匯譯寫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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