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tective coverings for electric cables - Part 1: General
標準號:GB/T 2952.1-2008
GB/T 2952《電纜外護層》由三部分組成,本部分為GB/T 2952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T 2952.1-1989《電纜外護層 第1部分:總則》。本部分與GB/T 2952.1-198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取消了材料要求中的涂漆鋼帶、鍍塑鋼帶要求;———取消了材料要求中的涂塑鋼絲要求;———取消了工藝要求;———取消了內襯層性能要求;———取消了金屬套電纜繞包型內襯層絕緣電阻系數試驗;———取消了鹽浴槽試驗;———取消了檢驗規則;———取消了涂漆鋼帶;———取消了鋼塑復合帶的主要技術要求;———取消了鎧裝鋼帶用涂塑鋼絲主要技術要求;———取消了以聚氯乙烯帶材為主的內襯層的絕緣電阻溫度系數;———增加了加強層“5 非金屬纖維材料”;鎧裝層“7 非磁性金屬絲、8 銅或銅合金絲編織、9 鋼絲編織”;外護套“4 彈性體5 交聯聚烯烴”;———鎧裝層“6 雙鋁帶或鋁合金帶”改為“6 (雙)非磁性金屬帶”;外護套“3 聚乙烯外套”改為“聚乙烯或聚烯烴”;———聚氯乙烯套材料應符合“GB 8815”要求改為符合“GB/T 2706.1中ST1、ST2”要求,聚乙烯套材料應符合“SG 243”要求改為符合“GB/T 2706.1中ST3、ST7”要求,并增加彈性體外護套材料應符合“GB/T 2706.1中SE1”要求;———主絕緣耐收標稱雷電沖擊電壓峰值“380kV”改為“325kV”,沖擊電壓峰值“20.0kV”改為“30.0kV”。
本部分與GB/T2952.1-198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取消了材料要求中的涂漆鋼帶、鍍塑鋼帶要求(1989版6.3.2和6.3.3); ---取消了材料要求中的涂塑鋼絲要求(1989版6.4); ---取消了工藝要求(1989版第7章); ---取消了內襯層性能要求(1989版8.2); ---取消了金屬套電纜繞包型內襯層絕緣電阻系數試驗(1989版9.4); ---取消了鹽浴槽試驗(1989版9.5) ---取消了檢驗規則(1989版第10章); ---取消了涂漆鋼帶(1989版附錄A); ---取消了鋼塑復合帶的主要技術要求(1989版附錄B); ---取消了鎧裝鋼帶用涂塑鋼絲主要技術要求(1989版附錄C); ---取消了以聚氯乙烯帶材為主的內襯層的絕緣電阻溫度系數(1989版附錄G); ---增加了加強層5 非金屬纖維材料;鎧裝層7 非磁性金屬絲、8 銅或銅合金絲編織、9 鋼絲編織;外護套4 彈性體5 交聯聚烯烴(本版表1); ---鎧裝層6 雙鋁帶或鋁合金帶改為6 (雙)非磁性金屬帶;外護套3 聚乙烯外套改為聚乙烯或聚烯烴(1989版表1,本版表1); ---聚氯乙烯套材料應符合GB8815要求改為符合GB/T12706.1中ST1、ST2要求,聚乙烯套材料應符合SG243要求改為符合GB/T12706.1中ST3、ST7要求,并增加彈性體外護套材料應符合GB/T12706.1中SE1要求;(1989版6.5、6.6,本版6.6); ---主絕緣耐收標稱雷電沖擊電壓峰值380kV改為325kV,沖擊電壓峰值20.0kV改為30.0kV(1989版表3,本版表3)。 本部分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 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13)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上海電纜研究所、上海南大集團有限公司、河北華通線纜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湘能金杯電纜有限公司、上海人民電纜集團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智勇、楊志強、郝清芬、李芝蘭、王高銀、忻濟民、張李晶。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2952-1982、GB/T2952.1-1989。 |
前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種類和型號編制2 5 結構要求2 6 材料要求2 7 性能要求3 8 試驗方法4 附錄A(資料性附錄)皺紋電纜紙技術要求5 附錄B(資料性附錄)電纜用無紡布主要技術要求6 附錄C(資料性附錄)電纜用無紡麻布主要技術要求7 參考文獻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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