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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

Water quality–Vocabulary Part 3
標準號:HJ 596.3-2010
基本信息
標準號:HJ 596.3-2010
發布時間:2010-11-05
實施時間:2011-03-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標準分類: 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ICS分類:水質
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遼寧省環境監測實驗中心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發布部門: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專為水質特征提供的術語。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質詞匯,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對《水質 詞匯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6-86)和《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的修訂。 本標準分別首次發布于1986 年和1989 年,原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修訂后的標準分為七部分: 1、水質 詞匯 第一部分; 2、水質 詞匯 第二部分; 3、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 4、水質 詞匯 第四部分; 5、水質 詞匯 第五部分; 6、水質 詞匯 第六部分; 7、水質 詞匯 第七部分。 本部分詞匯的定義是專為水質特征提供的術語,內容主要包括水質詞匯第三部分的術語及定義(包括對應的英文術語),它與目前國內外出版的名詞術語可能相同,但應用于不同領域時,它們的定義也可能不同。 本部分詞匯等效采用國際標準《水質詞匯—第3 部分》(ISO 6107.3-1993),英文詞條與ISO 6107.3-1993 保持一致。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6 年10 月10 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詞匯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6-86)和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9 年12月25 日批準、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詞匯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 廢止。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遼寧省環境監測實驗中心。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0 年11 月5 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1 年3 月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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