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under two-speed idle conditions
標準號:GB 14621-2011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4621-2011
發布時間:2011-05-12
實施時間:2011-10-01
首發日期:1993-09-08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作廢日期:2018-07-01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標準分類: 流動污染源排放標準
ICS分類:13.040.50
起草單位:天津摩托車技術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
歸口單位:環境保護部
發布部門:環境保護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怠速和高怠速工況下排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于裝有點燃式發動機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的型式核準、生產一致性檢查和在用車的排氣污染物檢查。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怠速和高怠速排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是對《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怠速法)》(GB14621-2002)的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增加了高怠速的測量方法及排放限值。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14621-1993、GB14621-2002。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怠速法)》(GB14621-2002)廢止。 本標準附錄A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天津摩托車技術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江門市大長江集團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廣州)有限公司、中國嘉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集團)、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鎧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飛亞電子有限公司。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1年4月15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標準目錄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排氣污染物測量方法 3 6 單一氣體燃料和兩用燃料車檢測要求 3 7 檢測結果的判定規則 3 8 標準的實施 3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雙怠速法測量方法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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