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172-2014
發布時間:2014-04-02
實施時間:2014-04-02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趙亞許、張金革、李揚、滕飛、陳永東、楊澤江、張杰、李鋼坤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警用裝備與器械
ICS分類:犯罪行為防范
提出單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成都錦安器材有限責任公司、成都恒安警用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煙臺旭天警用器材有限公司、重慶帥能科技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A975—2012 特種警用裝備名詞術語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A/T172—2005《金屬手銬》。 本標準與GA/T172—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由推薦性標準更改為強制性標準; ———增加或修改了部分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 ———增加了金屬手銬的分類(見4.1); ———修改了金屬手銬代號組成(見4.2,2005年版的3.3); ———修改了金屬手銬外觀的技術要求(見5.1,2005年版的4.1); ———增加了金屬手銬結構的技術要求(見5.2); ———增加了金屬手銬標志的技術要求(見5.3); ———修改了金屬手銬尺寸的技術要求(見5.4,2005年版的4.3); ———修改了金屬手銬質量的技術要求(見5.5,2005年版的4.2); ———修改了金屬手銬靈活度的技術要求(見5.6,2005年版的4.4); ———修改了金屬手銬反鎖定位的技術要求(見5.7,2005年版的4.5); ———修改了金屬手銬防撥性能的技術要求(見5.8,2005年版的4.6); ———增加了加強型金屬手銬銬體強度的技術要求(見5.9.5); ———相應的增加或修改了試驗方法(見第6章)。 本標準由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成都錦安器材有限責任公司、成都恒安警用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煙臺旭天警用器材有限公司、重慶帥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趙亞許、張金革、李揚、滕飛、陳永東、楊澤江、張杰、李鋼坤。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T172—1998、GA/T17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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