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玩具安全 第13部分:除實驗玩具外的化學套裝玩具

Safety of toys—Part 13:Chemical toys(sets)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標準號:GB 6675.13-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6675.13-2014
發布時間:2014-12-05
實施時間:2016-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董夫銀、劉斌斌、黃理納、蟻樂洲、阮建苗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玩具
ICS分類:玩具
提出單位: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玩具檢測技術中心、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玩具實驗室、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輕工產品檢測中心、廣州威凱檢測技術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玩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53)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標準簡介
GB6675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在除實驗玩具外的化學套裝玩具中的物質和材料的要求和測試方法,規定了:———危險物質和配制品的最高含量;———兒童過量使用可能會傷害其健康的物質和配制品的最高含量;———玩具附帶的其他物質和配制品的最高含量。除此之外,還規定了標識、警告、安全規則、物品清單、使用說明及急救信息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熟石膏模具套裝;———小型作坊套裝中所提供的陶瓷和玻璃質上釉材料;———烤爐固化可塑 PVC模型粘土套裝;———塑料模具套裝;———包埋套裝;———照相顯影套裝;———模型套裝中所提供或推薦的膠粘劑、油漆、漆、清漆、稀釋劑及清洗劑(溶劑)。
標準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6675是玩具安全系列標準,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規范(GB6675.1); ———通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機械與物理性能(GB6675.2)、易燃性能(GB6675.3)、特定元素的遷移(GB6675.4); ———特定要求,是針對特定產品的要求。 本部分為 GB6675的第13部分。 本部分是玩 具 安 全 系 列 標 準 中 除 實 驗 玩 具 外 的 化 學 套 裝 玩 具 的 特 定 要 求 (GB6675.13),與GB6675.1、GB6675.2、GB6675.3、GB6675.4、GB19865(適用于電玩具)結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EN71-5:1993+A1:2006《玩具安全 第5部分:除實驗玩具外的化學套裝玩具》(英文)。 考慮到我國國情,在采用 EN71-5:1993+A1:2006時,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關技術性差異已編入正文中,在附錄 E中給出了這些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以供參考。 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還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a) 表的腳注用a、b等代替a)、b); b) 用“本部分”代替“EN71本部分標準”和“EN71-5”; c) 用“GB6675《玩具安全》”代替“EN71-1、EN71-2和EN71-3”以及用“GB6675”代替“EN71-3”; d) 刪除了 EN71-5:1993+A1:2006的“書名頁”、“前言”、“A1修訂版前言”和“附錄ZA”,修改了 EN71-5:1993+A1:2006的“引言”; e) 給原標準標題7.2、9.2.1、9.2.1.1、9.2.1.2、9.2.2、9.3、9.4、10、12.6.3下的懸置段分別加入下列標題:7.2.1 一般要求、9.2.1.1 一般要求、9.2.1.2.1一般要求、9.2.1.3.1一般要求、9.2.2.1一般要求、9.3.1一般要求、9.4.1一般要求、10.1一般要求和12.6.3.1一般要求; f)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 D”和“附錄 E”; g) 改正了下述印刷錯誤: ———表4中“N-(4-羥基苯基)-氨基-乙酸”的 CAS號“2298-36-4”改為“122-87-2”;EINECS號 “218-947-5”改為“204-580-8”;“對甲氨基苯酚及其鹽”改成“對甲氨基苯酚硫酸鹽”; ———9.2.1原標準第三行“表6和表8中的特殊材料”改為“表6~表8中的特殊材料”; ———9.2.1.2表7中聚甲基丙烯酸的 CAS號“25087-27-7”應改為“25087-26-7”; ———12.2.9.1原標準式(2)中的“Mm ”與原標準公式(1)的符號重復了,改為另一個符號如“M M ”;公式(2)后的說明“Mm 是樣品中金屬的含量,用%(質量分數)表示”改為“M M 是樣品中化合物的含量(質量分數),%。”;最后一行“個別金屬的折算系數f 見表19。”中的 “f”改為“fm”; ———12.3.2.1注中提到的“表17”改為“表2”; ———12.3.2.1表22所列化學物質“乙酰檸檬酸三丁酯”的 CASNo.“77-89-4”改為“77-90-7”; ———12.3.3.14圖2中的 DEHP和 BBP的名稱對調了; ———12.3.4.1表25“烷基磺酸酯”名稱后漏了個“4”字; ———12.3.7.5中第一行中的“12.3.7.1”改為“12.3.7.3”; ———12.3.7.6中第一行中的“12.3.7.2”改為“12.3.7.3”; ———12.3.8.1.3注中提到的“表17”改為“表2”; ———12.3.8.2.1中“記錄12.3.7.5 和 12.3.7.6鑒別的增塑劑。”改成“記錄12.3.7.5鑒別的增塑劑。”; ———12.3.8.2.2.1原標準式(19)中ce1的說明“為萃取溶液的濃度,用 μg/mL表示;”改為“鄰苯 二甲酸酯的濃度,單位為微克每毫升(μg/mL);”;原標準式 (20)“ce1 =(WA+E)-WA ”是多余的,刪除; ———12.3.8.2.2.2原標準式(21)中ce2的說明“為萃取溶液的濃度,用 μg/mL表示;”改為“檸檬酸酯的濃度,單位為微克每毫升(μg/mL);”;原標準式 (22)“ce2 =(WB+E)-WB ”是多余的,刪除; ———12.3.8.2.2.3原標準式(23)中ce 的說明“為萃取溶液的濃度,用μg/mL表示;”改為“烷基磺酸酯的濃度,單位為微克每毫升(μg/mL);”; ———12.5.7倒數第二行苯乙烯濃度“(mg/mL)”改為“(μg/mL)”; ———12.5.8第一行苯乙烯濃度“(mg/mL)”改為“(μg/mL)”; ———12.5.8原標準式(24)“Mst = cst ×15 (Ws ×10000) ”改為“Mst = cst ×15 Ws ”; ———12.6.2.4.2.2表 40 的表題“標準物質”改為“試劑”; ———12.6.2.6.1中“當進行12.6.2.6的測試時”改為“當進行12.6.2.5的測試時”; ———12.6.2.6.2.2表44中“濃度”改為“要求”; ———12.6.2.6.4中的圖3題目“焦亞硫酸鈉 Na2SO3 的IR 譜圖”改為“焦亞硫酸鈉 Na2S2O5 的IR譜圖”; ———12.6.2.9中提到的“表35”改為“表32”; ———12.6.3.6原標準12.6.3.5式(26)中 Wc 的說明“是稱到坩堝中的物質的質量,用g表示。”改為“稱到坩堝中的鹽的質量,單位為克(g)。”; ———12.6.4.1 表 49 中 的 “對 甲 氨 基 苯 酚 及 其 鹽”改 為 “對 甲 氨 基 苯 酚 硫 酸 鹽”;分 子 式“C7H9NO”改為“(C7H9NO)2·H2SO4”; ———12.6.4.2.7中圖5的 X 軸上數值標注“0、2、4、6、8、1”改為:“0、2、4、6、8、10”;“Y 面積”改成“Y———響應值”; ———12.6.4.3標題 “對甲氨基苯酚及其鹽”改為“對甲氨基苯酚硫酸鹽”; ———12.6.4.3.1.1表53中的“對甲氨基苯基硫酸鹽”改為“對甲氨基苯酚硫酸鹽”; ———12.6.4.3.3中的“對甲氨基苯酚”改為“對甲氨基苯酚硫酸鹽”; ———12.6.4.3.7中圖6的X 軸上數值標注“5、1、1、2、2”改為:“5、10、15、20、25”;“Y 面積”改為“Y———響應值”; ———12.6.4.4.6中“色譜圖見圖6”改為“色譜圖見圖5”; ———12.6.4.4.7中原標準式(28)有錯,分母“10000×d乙酸 ”改為“100×d乙酸 ×2”; ———12.7.3.1表 60 的表題“溶劑”改為“標準”; ———12.7.4.12的柱名“50%苯基甲基聚硅氧烷”改為“50%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 ———12.7.5.1中的原標準式(29)“Vs = Vf×ds csst ”改為“Vs = Vf×csst 1000×ds ”; ———12.7.5.1中“ds———溶劑的密度,用 mg/mL表示”改為“ds———溶劑的密度,單位為克每毫升(g/mL)”; ———12.7.5.4.4標題中的“鑒別”改為“定量”; ———12.7.5.4.4表73第二列表頭中的“工作溶液”改為“儲備液”; ———12.7.5.4.6原標準第一行的“表76”改為“表76~表79”;原標準第三行中的“3-甲基-2,4-戊二醇”改為“2-甲基-2,4-戊二醇”;表76和表79第二列最后一數字“0.005”改為“0.050”; 表76、表77、表78和表79對應注a中所引用的條款號“12.7.5.4.1”改為“12.7.7.4”; ———12.7.5.4.7表80對應注a中所引用的條款號“12.7.5.4.1”改為“12.7.7.4”; ———12.7.7.4原標準第三行中的“3-甲基-2,4-戊二醇”改為“2-甲基-2,4-戊二醇”; ———12.7.7.5原標準第二行中的“12.7.7.2”改為“12.7.7.3”; ———12.7.8.1表82第五列第三行的溶劑名稱“3-甲基2-丁醇”改為“3-甲基2-丁酮”; ———12.7.8.3原標準第四行所引用的條款號“12.7.5.4.5”改為“12.7.5.4.4”; ———12.7.8.4原標準第四行所引用的條款號“12.7.5.4.5”改為“12.7.5.4.6”; ———12.7.9.1原標準第一行的溶劑濃度“(mg/mL)”改為“(mg/瓶)”; ———12.7.9.2原標準式(31)中 Ws 的說明“溶劑的質量,用 mg表示”,改為“溶劑的濃度,單位為毫克每毫升(mg/mL);”; ———12.8.4.1中第一行“增塑劑的測量用12.3所描述的 GC-MS方法來進行。”,刪除其中的“GC-MS”; ———12.8.4.5原標準第二行中所引用的條款號“12.8.2.6”改為“12.8.2.5”; ———12.8.5.3.4.1圖11中的橫坐標“Y”改為“X”; ———12.8.5.3.4.2圖12中的橫坐標“Y”改為“X”; ———12.8.5.7“cstd———所加入標準的濃度,用 mg/L 表示。”改為“cstd———所加入標準的濃度換算成定容后的濃度,單位為毫克每毫升(mg/mL)。”; ———12.8.5.7原標準式(35)“Mfa= cfa ×2×100 1000×1000×W × 100 rec ”改為“Mfa= cfa ×50×100 1000×1000×W × 100 rec ”。 本部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玩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53)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玩具檢測技術中心、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玩具實驗室、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輕工產品檢測中心、廣州威凱檢測技術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董夫銀、劉斌斌、黃理納、蟻樂洲、阮建苗。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