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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 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Mercury,Arsenic,Selenium,Bismuth and Antimony -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標準號:HJ 694-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HJ 694-2014
發布時間:2014-03-13
實施時間:2014-07-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起草單位: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汞、砷、硒、鉍和銻的原子熒光法。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汞、砷、硒、鉍和銻的溶解態和總量的測定。本標準方法汞的檢出限為0.04μg/L,測定下限為0.16μg/L;砷的檢出限為0.3μg/L,測定下限為1.2μg/L;硒的檢出限為0.4μg/L,測定下限1.6μg/L;鉍和銻的檢出限為0.2μg/L,測定下限為0.8μg/L。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水中汞、砷、硒、銻和鉍的監測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汞、砷、硒、鉍和銻的原子熒光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驗證單位: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無錫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常州市環境監測中心、鎮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4 年3 月13 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標準目錄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擾與消除 2 6 試劑和材料 2 7 儀器和設備 4 8 樣品 5 9 分析步驟 5 10 結果計算與表示 7 11 精密度和準確度 7 12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9 13 廢物處理 9 14 注意事項 9 附錄A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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