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aldehyde and ketone compounds —Solution absorption-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標準號:HJ 1153-2020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醛、酮類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譜法。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異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12種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當試樣定容體積10.0 ml,進樣量10 μl 時,醛、酮類化合物的最低檢出量為0.13 μg~0.29 μg,當采集有組織排放廢氣20 L(標準狀態下干煙氣)時,方法的檢出限為0.01 mg/m3~0.02 mg/m3,測定下限為0.04 mg/m3~0.08 mg/m3。詳見附錄A。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醛、酮類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譜法。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遼寧省沈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遼寧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遼寧省鞍山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遼寧省撫順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沈陽市生態環境事務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20年12月14日批準。
本標準自2021年3月15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擾和消除 1
5 試劑和材料 1
6 儀器和設備 3
7 樣品 3
8 分析步驟 5
9 結果計算與表示 6
10 精密度和準確度 7
11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7
12 廢物處理 8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方法檢出限和測定下限 9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方法精密度和準確度 10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醛、酮類-DNPH 衍生物的乙腈-水體系分離參考色譜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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