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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

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m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er Pipe
標準號:TSG D0001-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TSG D0001-2009
發布時間:2009-05-08
實施時間:2009-08-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新華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出版機構:新華出版社
起草單位: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壓力管道分技術委員會等
歸口單位: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主管部門: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
標準簡介
本規程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工藝裝置、輔助裝置以及界區內公用工程所屬的工業管道。——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壓,下同)的;——公稱直徑(注1)大于25mm的;——輸送介質為氣體、蒸汽、液化氣體、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液體的。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的管道范圍如下:——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管道元件間的連接接頭、管道與設備或者裝置連接的第一道連接接頭(焊縫、法蘭、密封件及緊固件等)、管道與非受壓元件的連接接頭;——管道所用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阻火器、緊急切斷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標準摘要
本規程考慮了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的現狀和國家有關行政許可的要求,從材料、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修、改造、定期檢驗及安全保護裝置等方面提出了壓力管道安全性能的基本要求,以達到規范壓力管道監管工作的目的。 為了保證工業管道的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工藝裝置、輔助裝置以及界區內公用工程所屬的工業管道。 ——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壓,下同)的; ——公稱直徑(注1)大于25mm的; ——輸送介質為氣體、蒸汽、液化氣體、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液體的。 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的管道范圍如下: ——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 ——管道元件間的連接接頭、管道與設備或者裝置連接的第一道連接接頭(焊縫、法蘭、密封件及緊固件等)、管道與非受壓元件的連接接頭; ——管道所用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阻火器、緊急切斷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
標準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道元件 第三章 設計 第四章 安裝 第五章 使用、改造、維修 第六章 定期檢驗 第七章 安全保護裝置 第八章 附則 附件A 工業管道級別及其介質毒性程度、腐蝕性和火災危險性劃分 附件B 壓力管道元件產品合格證 附件C 壓力管道設計文件 附件D 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 附件E 安全泄放裝置的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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