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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機械 板面移動式機械 安全要求

Tannery machines—Movable platen machinery—Safety requirements
標準號:GB/T 30404-201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30404-2013
發布時間:2013-12-31
實施時間:2014-1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滕雙權、張亞楠、郭立英、彭文利等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皮革加工機械
ICS分類:皮革和毛皮加工機械和設備
提出單位: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南通思瑞機器制造有限公司、辛集巨龍皮革機械有限公司、嘉興學院等
歸口單位:全國輕工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皮革機械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01/SC 1)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輕工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皮革機械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01/SC 1)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板面移動式機械按預定用途使用、可預見的誤用及元件和系統故障條件下使用時,所有與該機械有關的重大危險、危險狀態或危險事件。本標準也規定了板面移動式機械的術語和定義,以及在GB/T15706—2012中5.4列出的機器壽命周期各階段的安全要求和/或保護措施、安全要求驗證和使用信息。本標準適用于下列在加工動物皮革過程中使用的具有垂直開啟和閉合運動或交替水平進料和出料運動的板面移動式機械(典型結構見附錄A,描述見附錄B):1) 垂直運動的真空干燥機(見圖A.1);2) 水平和垂直運動的真空干燥機(見圖A.2);3) 真空伸展機(見圖A.3);4) 垂直運動的板式熨平壓花機(見圖A.4);5) 水平和垂直運動的板式熨平壓花機(見圖A.5)。本標準不適用于標準頒布前已生產的機器。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使用重新起草法參考歐洲標準EN1035:1998《皮革機械 板面移動式機械 安全要求》編制,與EN1035:1998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本標準與EN1035:1998的主要差別如下: ———增加了觸發裝置控制系統相關元器件的性能等級要求(4.2.1.2); ———增加了可編程電子系統(PES)的安全要求(4.2.3.4); ———增加了采用電敏保護裝置的安全要求[4.4.1.1c)]。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輕工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皮革機械分技術委員會(SAC/TC101/SC1)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南通思瑞機器制造有限公司、辛集巨龍皮革機械有限公司、嘉興學院、揚州揚寶機械有限公司、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江蘇連港皮革機械有限公司、東莞市博恒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東明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德信皮業有限公司、浙江中輝皮草有限公司、深圳市涂氏精怡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滕雙權、張亞楠、郭立英、彭文利、管金龍、李剛、孔培利、王同祥、何朝暉、何紹明、劉建年、魏坤、馬建標、涂進紅。 引 言 根據GB/T15706—2012的規定,本標準屬于C類標準。 本標準所涉及的機械以及所涵蓋的危險、危險狀態和危險事件的范圍在本標準的范圍中給出。 當本C類標準的要求與A 類標準或B類標準中規定的要求不同時,按照本C類標準中的要求設計和制作的機器優先采用本C類標準中的要求。 |
標準目錄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義 2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3 4.1 總則 3 4.2 板面移動式機械一般要求 3 4.3 所有危險區的安全要求 4 4.4 工作區的安全要求 5 4.5 進入區的安全要求 6 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驗證 8 6 使用信息 8 6.1 使用說明書 8 6.2 標志 10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機器的典型結構 11 附錄B(資料性附錄) 機器定義 圖例中機器的典型描述 14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防止噪聲危險(第1章所列所有機器) 15 附錄D (資料性附錄) 重大危險清單 16 附錄E (規范性附錄) 有害液體、氣體、霧靄、煙氣和粉塵的清除 19 附錄F(規范性附錄) 含一個聯鎖系統的聯鎖防護裝置(不帶防護鎖定) 20 參考文獻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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