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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標準號:DB36/ 1102-2019
基本信息
標準號:DB36/ 1102-2019
發布時間:2019-07-17
實施時間:2019-09-01
首發日期:
起草人:
標準分類: 流動污染源排放標準
ICS分類:液態廢物、污水
提出單位: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起草單位: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江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江西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
歸口單位: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主管部門: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的一般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監測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除城鎮建成區以外地區的單個處理規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江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江西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足根、張萌、吳俊偉、夏訓峰、張振欣、曾鐸、計海鷹、萬稟顥、熊名日、周慜、姚娜、馮兵、李銘書、劉慧麗、張慧敏、陳美芬、熊昌宇。
標準目錄
前言 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與定義 2
4 一般要求 2
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
6 水污染物監測要求 3
7 標準實施與監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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