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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生產標準 造紙工業(廢紙制漿)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Waste paper pulping(paper industry)
標準號:HJ 468-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HJ 468-2009
發布時間:2009-03-25
實施時間:2009-07-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作廢日期:2015-04-15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標準分類: 輕紡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起草單位: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寧波海山紙業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發布部門:環境保護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造紙工業(廢紙制漿)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造紙工業(廢紙制漿)清潔生產指標分為五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廢紙制漿造紙工業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
標準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為水泥工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在達到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前的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水泥工業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分為三級,一級代表國際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二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三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標準將適時修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寧波海山紙業有限公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09年3月25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9年7月1日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
標準目錄
前言 1 適用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規范性技術要求 5 數據采集和計算方法 6 標準的實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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