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mpling procedures for inspection by attributes - Part 4: Procedures for assessment of declared quality levels
標準號:GB/T 2828.4-2008
GB/T2828的本部分所規定的抽樣方案和評定程序,用于評定某一總體(批或過程等)的質量水平是否符合某一聲稱質量水平。設計這些抽樣方案是為了使否定某一合格總體(批)的風險控制在5%,使不否定實際質量水平為聲稱質量水平的LQR 倍的不合格總體(批)(見第4 章)的風險為10%。GB/T2828的本部分提供了4個判別水平的抽樣方案。與GB/T2828的其他部分的程序不同,本部分的程序不可用于批的驗收抽樣。GB/T2828的本部分可用于各種形式的質量核查。包括利用樣本的檢驗結果來說明某一核查總體是否符合某一聲稱質量水平的場合。GB/T2828的本部分適用于允許從核查總體中抽取由一些單位產品組成的隨機樣本的情形。GB/T2828的本部分提供的抽樣方案可用于(但不限于)檢驗下述各種產品,例如:---最終產品;---零部件和原材料;---操作;---在制品;---庫存品;---維修操作;---數據或記錄;---管理程序。本部分主要用于,當把所檢驗的單位產品劃分為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時,核查總體中的不合格品的個數或不合格品率的情形。對于不合格數或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數的情形,經稍做變動也可使用本部分,這些必要的變動是:---以不合格數代替不合格品數;---以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數代替不合格品百分數(或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品數)。此時,表2至表9中給出的表值僅為近似值。本部分表2至表9中給出的表值是用二項分布計算出的。當核查總體量小于250時,或核查總體量與樣本量之比大于10時,則由本部分檢索出的抽樣方案是近似的。可按GB/T15482中規定的方法確定抽樣方案。
GB/T2828《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目前包括以下部分,其結構及對應的國際標準和將代替的國家標準為: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ISO 2859-1:1999,IDT;代替GB/T2828-1987) ---第2 部分:按極限質量(LQ)檢索的孤立批檢驗抽樣方案(ISO 2859-2:1985,NEQ;代替GB/T15239-1994) ---第3部分:跳批抽樣程序(ISO2859-3:2005,IDT;代替GB/T13263-1991) ---第4部分:聲稱質量水平的評定程序(ISO2859-4:2002,MOD;代替GB/T14437-1997 和GB/T14162-1993) ---第5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序貫抽樣方案體系(對應ISO2859-5:2005) ---第10 部分:計數抽樣系統介紹(對應ISO2859-10:2006) ---第11部分:小總體聲稱質量水平的評定程序(代替GB/T15482-1995) 本部分為GB/T2828的第4部分。 GB/T2828的本部分修改采用國際標準ISO2859-4:2002《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4部分:聲稱質量水平的評定程序》。本部分與ISO2859-4:2002相比較,技術內容的變化主要包括: ---在表1抽樣方案主表中增加了L=0 的抽樣方案; ---在表1抽樣方案主表的LQR 水平Ⅰ中增加了n=8,n=5,n=3的抽樣方案,LQR 水平Ⅱ中增加了狀=8的抽樣方案; ---增加了L=0 的抽樣方案的極限質量比(LQR)和錯誤判定合格的核查總體為抽檢不合格的概率表即表2; ---增加了L=0 的抽樣方案的對不同質量比的值判抽檢不合格的概率表即表6; ---在圖1中增加了L=0 的抽樣方案的對不同質量比的值判抽檢不合格的概率曲線; ---在附錄A 中增加了DQL=0的論述。 本部分代替GB/T14437-1997《計數一次監督抽樣檢驗程序及抽樣表》和GB/T14162-1994《計數監督抽樣檢驗程序及抽樣表》。本部分與GB/T14437-1997 相比較,技術內容的變化主要包括: ---按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對標準格式進行了修改; ---將監督質量水平(狆0)改為聲稱質量水平(DQL); ---增加了DQL=0的論述; ---增加了可用于以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數為質量指標的內容; ---增加了抽樣方案的操作特性曲線圖和表; ---增加了復驗、復檢、復查和核查抽樣檢驗功效的定義; ---特別強調了本標準除了可以應用于最終產品、零部件和原材料外,還可以用于操作、在制品、庫存品、維修操作、數據或記錄、管理程序。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 均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統計方法應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航天科工集團第二研究院、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廣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械工程學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振凡、趙光華、陳業懷、殷勤、丁文興、鄧穗興、黨華、馬毅林、張玉柱。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的發布情況為: ---GB/T14437-1997; ---GB/T14162-1994。 |
前言Ⅰ 引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定義和符號2 3.1 術語和定義2 3.2 符號和縮略語3 4 原理3 5 聲稱質量水平4 6 抽樣方案5 6.1 LQR(極限質量比)水平5 6.2 抽樣方案的選取8 7 實施抽樣檢驗的程序8 7.1 確定核查總體8 7.2 確定單位產品的技術性能、質量特性及要求8 7.3 確定不合格品的分類8 7.4 規定聲稱質量水平8 7.5 規定LQR 水平8 7.6 檢索抽樣方案8 7.7 抽取樣本8 7.8 檢驗樣本9 7.9 不合格品的處置9 7.10 判定準則9 7.11 復查9 8 附加信息9 8.1 表示抽檢不合格的近似概率曲線9 8.2 表明判別能力的表10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聲稱質量水平DQL 等于0的情形13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使用本標準的示例14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對ISO28594:2002的修改說明16 參考文獻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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