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rms relating to coal mining - Part 8: Mine safety
標準號:GB/T 15663.8-2008
GB/T 15663《煤礦科技術語》分為11個部分。本部分為GB/T 15663的第8部分。本部分代替GB/T 15663.8-1995《煤礦科技術語 煤礦安全》。本部分規定了礦井大氣、礦井通風、儀表、瓦斯、粉塵、礦井火災和礦山救護等術語。本部分適用于與煤礦安全有關的所有文件、規程、規范、書刊、教材和手冊等。與GB/T 15663.8-1995相比,本部分主要作了如下補充和修改:——編寫格式由表格的形式改為直述形式;——第2章 礦井大氣中,增加“有毒氣體”術語;對“礦井空氣”、“礦井氣候條件”術語定義進行了修改完善;將“礦井通風”、“礦井空氣調節”、“風量”、“需風量”、“掘進工作面風流”、“進風風流”、“回風風流”等術語調整到第3章 礦井通風中;——第3章 礦井通風中,增加了“壓氣引射器”、“專用回風巷”、“進風巷”、“回風巷”、“礦井通風方式”、“通風方法”、“通風設施”、“旋流風筒”等術語;刪除了“夾風墻”術語;——第4章 儀表中,增加了“氣壓計”、“礦用一氧化碳傳感器”、“礦用甲烷傳感器”、“礦用風速傳感器”、“礦用負壓傳感器”、“礦用溫度傳感器”、“礦用煙霧傳感器”、“礦用二氧化碳傳感器”、“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等術語;——第5章 “煤層氣”改為“瓦斯”,并對定義作了相應修改;增加了“瓦斯”、“礦井瓦斯”、“游離瓦斯”、“吸附瓦斯”、“吸附等壓線”、“礦井瓦斯涌出量”、“開采層瓦斯涌出”、“本煤層瓦斯涌出”、“鄰近層瓦斯涌出”、“采空區瓦斯涌出”、“礦井瓦斯平衡”、“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瓦斯涌出量礦山統計法”、“瓦斯涌出量分源預測法”、“局部瓦斯積聚”、“瓦斯預測圖”、“瓦斯噴出”、“突出強度”、“始突深度”、“控制預裂爆破”、“煤的堅固性系數”、“開采層瓦斯抽放”、“瓦斯預抽率”、“鉆孔瓦斯流量衰減系數”、“煤層透氣性”、“滲透率”、“達西”等術語;刪除了“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等術語;———第6章 粉塵中,增加了“可吸入粉塵”、“粉塵濕潤性”、“粉塵粘附性”、“粉塵荷電性”、“呼吸性粉塵濃度”、“接觸粉塵濃度”、“粉塵真密度”、“粉塵堆積密度”、“粉塵比表面積”、“中位徑“、“面積長度平均徑”、“空氣動力徑”、“斯托克斯徑”、“除塵效率”、“分級除塵效率”、“不同粒徑粉塵”、“防塵效果”等術語;———第7章 礦井火災中,增加了“惰泡”、“凝膠防滅火”、“凝膠”、“阻燃材料”、“自然發火標志氣體”、“臨界氧濃度”、“自然發火三帶”等術語;刪除了“非常倉庫”術語;———第8章 礦山救護中,增加了“空氣呼吸器”、“正壓氧呼吸器”、“負壓氧呼吸器”、“礦工自救系統”、“空氣呼吸器”等術語。———對標準中其他術語定義的一些語句問題進行了修改。
GB/T15663《煤礦科技術語》分為如下幾部分: ---第1部分:煤炭地質與勘查; ---第2部分:井巷工程; ---第3部分:地下開采; ---第4部分:露天開采; ---第5部分:提升運輸; ---第6部分:礦山測量; ---第7部分:開采沉陷與特殊采煤; ---第8部分:煤礦安全; ---第10部分:采掘機械; ---第11部分:煤礦電氣。 本部分為GB/T15663的第8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5663.8-1995《煤礦科技術語 煤礦安全》。 與GB/T15663.8-1995相比,本部分主要作了如下補充和修改: ---編寫格式由表格的形式改為直述形式; ---第2章 礦井大氣中,增加有毒氣體術語;對礦井空氣、礦井氣候條件術語定義進行了修改完善;將礦井通風、礦井空氣調節、風量、需風量、掘進工作面風流、進風風流、回風風流等術語調整到第3章 礦井通風中; ---第3章 礦井通風中,增加了壓氣引射器、專用回風巷、進風巷、回風巷、礦井通風方式、通風方法、通風設施、旋流風筒等術語;刪除了夾風墻術語; ---第4章 儀表中,增加了氣壓計、礦用一氧化碳傳感器、礦用甲烷傳感器、礦用風速傳感器、礦用負壓傳感器、礦用溫度傳感器、礦用煙霧傳感器、礦用二氧化碳傳感器、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等術語; ---第5章 煤層氣改為瓦斯,并對定義作了相應修改;增加了瓦斯、礦井瓦斯、游離瓦斯、吸附瓦斯、吸附等溫線、吸附等壓線、礦井瓦斯涌出量、開采層瓦斯涌出、本煤層瓦斯涌出、鄰近層瓦斯涌出、采空區瓦斯涌出、礦井瓦斯平衡、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瓦斯涌出量礦山統計法、瓦斯涌出量分源預測法、局部瓦斯積聚、瓦斯預測圖、 瓦斯噴出、突出強度、始突深度、控制預裂爆破、煤的堅固性系數、開采層瓦斯抽放、瓦斯預抽率、鉆孔瓦斯流量衰減系數、煤層透氣性、滲透率、達西等術語;刪除了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等術語; ---第6章 粉塵中,增加了可吸入粉塵、粉塵濕潤性、粉塵粘附性、粉塵荷電性、呼吸性粉塵濃度、接觸粉塵濃度、粉塵真密度、粉塵堆積密度、粉塵比表面積、中位徑、面積長度平均徑、空氣動力徑、斯托克斯徑、除塵效率、分級除塵效率、不同粒徑粉塵、防塵效果等術語; ---第7章 礦井火災中,增加了惰泡、凝膠防滅火、凝膠、阻燃材料、自然發火標志氣體、臨界氧濃度、自然發火三帶等術語;刪除了非常倉庫術語; ---第8章 礦山救護中,增加了空氣呼吸器、正壓氧呼吸器、負壓氧呼吸器、礦工自救系統、空氣呼吸器等術語。 ---對標準中其他術語定義的一些語句問題進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煤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撫順分院、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延壽、羅海珠、霍中剛、劉曉波、姜文忠、梁運濤、聶雅玲、趙旭生、巨廣剛。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5663.8-1995。 |
前言Ⅰ 1 范圍1 2 礦井大氣1 3 礦井通風1 4 儀表9 5 瓦斯11 6 粉塵16 7 礦井火災21 8 礦山救護23 參考文獻25 漢語拼音索引26 英文索引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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