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chlorobenzenes —Gas chromatography
標準號:HJ 1079-2019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氯苯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法。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氯苯、2-氯甲苯、3-氯甲苯、4-氯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1,3,5-三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等10 種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當固定污染源廢氣采樣體積為10 L(標準狀態)、解吸液體積2.00 ml 時,方法檢出限為0.02 mg/m3~0.04 mg/m3,測定下限為0.08 mg/m3~0.16 mg/m3;當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采樣體積為30 L(標準狀態)、解吸液體積1.00 ml 時,方法檢出限為0.007 mg/m3~0.01 mg/m3,測定下限為0.028 mg/m3~0.04 mg/m3;詳見附錄A。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氯苯、2-氯甲苯、3-氯甲苯、4-氯甲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1,3,5-三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等10 種氯苯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方法。
本標準是對《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苯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 39-1999)和《大氣固定污染源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 66-2001)的修訂。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苯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 39-1999)發布于1999 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大氣固定污染源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 66-2001)發布于2001 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沈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是對上述兩個標準的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標準名稱修改為《固定污染源廢氣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增加了目標化合物,氯苯類化合物由3 種增加至10 種;
——修訂了方法的檢出限;
——增加了活性炭吸附采樣方法;
——增加了固定污染源廢氣采樣系統裝置圖;
——增加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苯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 39-1999)和《大氣固定污染源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 66-2001)同時廢止。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C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修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寧波市環境監測中心、紹興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湖州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嘉興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和杭州市蕭山區環境監測站。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準。
本標準自2020 年6 月30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言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 1
4 試劑和材料1
5 儀器和設備2
6 樣品 3
7 分析步驟 5
8 結果計算與表示6
9 精密度和準確度7
10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7
11 廢物處理 8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方法的檢出限和測定下限9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方法的精密度和準確度10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色譜分析柱的選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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