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eral principle of nomenclature and classification of radioisotope products
標準號:GB/T 14503-2008
本標準代替GB/T 14503-1993《放射性同位素產品的分類和命名原則》。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同位素產品的分類、命名的一般原則、命名的具體規定和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放射性同位素產品的分類和命名。本標準與GB/T 14503-1993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動:——增加了前言和規范性引用文件,并對條目等作一些編輯性修改?!黾恿诵g語部分的英文;增加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同位素產品”和“放射性核素發生器”的術語和定義;將術語“放射性藥品”修改為“放射性藥物”,并修改其定義;修改了術語“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放射性無機化學制品”和“放射性標準物質”的定義;刪除術語“模擬標準源”的術語及定義?!黾?.1“概述”,將原標準第3章懸置掛修改后納入;原標準3.1“放射性無機化學制品”增加子項分類“放射性單質”、“放射性氧化物”、“放射性無機酸”、“放射性無機堿”和“放射性無機鹽”;原標準3.2“放射性有機標記化合物”的分類中,“b”至“e”條目添加“放射性”字樣等;原標準3.4“放射免疫分析試劑盒”增加子項分類“放免分析類”、“免放分析類”和“放射分析類”;在原標準3.5“放射源”中對靶的注解內容中增加“源靶組合裝置中用的靶”;“其他類”增加分類描述?!黾?.1標題“放射性同位素產品名稱的構成”,將原標準4.1內容納入;增加5.2標題“基本名稱的命名原則”,將原標準4.2.1、4.2.2、4.2.3、4.3、4.4內容修改后納入;增加5.3標題“前后綴詞的命名原則”,將原標準4.5內容納入。——原標準5.3.1的表述修改為“應符合《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修改原標準5.3.3放射性核素發生器命名的方法;修改原標準5.5.4中對锎中子源的說明?!黾訁⒖嘉墨I,列出《無機化學命名原則》、《有機化學命名原則》、《中國藥品通用名稱》資料。
本標準代替GB/T14503-1993《放射性同位素產品的分類和命名原則》。 本標準與GB/T14503-1993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動: ---增加了前言和規范性引用文件,并對條目等作了一些編輯性修改。 ---增加了術語部分的英文;增加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同位素產品和放射性核素發生器的術語和定義;將術語放射性藥品修改為放射性藥物,并修改其定義;修改了術語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放射性無機化學制品和放射性標準物質的定義;刪除術語模擬標準源的術語及定義。 ---增加4.1概述,將原標準第3章懸置段修改后納入;原標準3.1放射性無機化學制品增加子項分類放射性單質、放射性氧化物、放射性無機酸、放射性無機堿和放射性無機鹽;原標準3.2放射性有機標記化合物的分類中,b至e條目添加放射性字樣等;原標準3.4放射免疫分析試劑盒增加子項分類放免分析類、免放分析類和放射分析類;在原標準3.5放射源中對靶的注解內容中增加源靶組合裝置中用的靶;其他類增加分類描述。 ---增加5.1標題放射性同位素產品名稱的構成,將原標準4.1內容納入;增加5.2標題基本名稱的命名原則,將原標準4.2.1、4.2.2、4.2.3、4.3、4.4內容修改后納入;增加5.3標題前后綴詞的命名原則,將原標準4.5內容納入。 ---原標準5.3.1的表述修改為應符合《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修改原標準5.3.3放射性核素發生器命名的方法;修改原標準5.5.4中對锎中子源的說明。 ---增加參考文獻,列出《無機化學命名原則》、《有機化學命名原則》、《中國藥品通用名稱》資料。 本標準由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核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8)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久偉、胡驥、羅志福。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4503-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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