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mote sensing interpretation of UAV for inspection and treatment of sewage outfalls into environmental water bodies
標準號:HJ 1234-2021
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解譯的工作流程、解譯準備、解譯對象與標志庫、遙感解譯、質量控制、成果提交等。本標準適用于利用無人機影像開展入河(海)排污口的第一級排查工作。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指導和規范各地開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解譯的解譯準備、解譯對象與標志庫、遙感解譯、質量控制、成果提交等相關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清華大學。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1 年 12 月 24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工作流程 2
5 解譯準備 2
6 解譯對象與標志庫4
7 遙感解譯 4
8 質量控制要求5
9 成果提交要求8
附錄 A(資料性附錄) 解譯標志庫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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