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tal furniture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標準號:GB/T 3325-2008
本標準是對GB/T 3325-1995《金屬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的修訂。本標準代替GB/T 3325-1995《金屬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家具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使用說明、包裝、運輸、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金屬家具產品的通用技術要求,其他家具的金屬制件可參照執行。當有具體產品標準時,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本標準與GB/T 3325-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增加了部分引用標準;———增加了金屬家具的定義;———修改了形狀和位置公差要求。增加了翹曲度、抽屜下垂度、抽屜擺動度、抽屜深度與產品內部深度的偏差要求;修改了水平偏差和平整度的評定值;———修改了雙層床安全欄板尺寸要求;———修改了產品外觀要求。增加了軟、硬包件、塑料件、玻璃件、其他外觀要求、其他要求;———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修改了理化性能要求。增加了產品有害物質限量、公共場所使用的家具的阻燃性能、非公共場所使用的家具阻燃性要求、塑料件和軟、硬包件的理化性能要求、玻璃件理化性能要求、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涂、鍍層”為“表面裝飾層”,修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為“木制件表面涂層/覆面材料”;修改了電鍍層要求,刪除了鉻層厚度要求;增加了“木制件表面涂層/覆面材料”的耐干熱試驗,統一了耐磨試驗次數;———修改了試驗方法。增加了翹曲度、抽屜下垂度、抽屜擺動度的測定,增加了塑料件、玻璃件、人造板和軟、硬包件的理化性能測定,增加了抽屜深度與產品內部深度的偏差測定,增加了對木材含水率檢驗結果有異議時的仲裁檢驗依據方法;修改了電鍍層鹽霧和噴涂層耐腐蝕試驗方法;刪除了鉻層厚度試驗方法;———增加了檢驗程序;———增加了檢驗規則。
本標準是對GB/T3325-1995《金屬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的修訂。 本標準代替GB/T3325-1995《金屬家具通用技術條件》。 本標準與GB/T3325-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引用標準(本標準第2章); ---增加了金屬家具的定義(本標準的3.1); ---修改了形狀和位置公差要求。增加了翹曲度、抽屜下垂度、抽屜擺動度、抽屜深度與產品內部深度的偏差要求;修改了水平偏差和平整度的評定值(本標準表3); ---修改了雙層床安全欄板尺寸要求; ---修改了產品外觀要求。增加了軟、硬包件、塑料件、玻璃件、其他外觀要求、其他要求(本標準表4、4.4); ---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4.4.3、4.4.4); ---修改了理化性能要求。增加了產品有害物質限量、公共場所使用的家具的阻燃性能、非公共場所使用的家具阻燃性要求、塑料件和軟、硬包件的理化性能要求、玻璃件理化性能要求、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涂、鍍層為表面裝飾層,修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為木制件表面涂層/覆面材料;修改了電鍍層要求,刪除了鉻層厚度要求;增加了木制件表面涂層/覆面 材料的耐干熱試驗,統一了耐磨試驗次數(本標準表5); ---修改了試驗方法。增加了翹曲度、抽屜下垂度、抽屜擺動度的測定,增加了塑料件、玻璃件、人造板和軟、硬包件的理化性能測定,增加了抽屜深度與產品內部深度的偏差測定,增加了對木 材含水率檢驗結果有異議時的仲裁檢驗依據方法;修改了電鍍層鹽霧和噴涂層耐腐蝕試驗方 法;刪除了鉻層厚度試驗方法; ---增加了檢驗程序(第6章); ---增加了檢驗規則(第7章)。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家具標準化中心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浙江省家具五金與研究所、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寧波新興達智能鋼具有限公司、哈爾濱飛云實業有限公司、北京黎明文儀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圣奧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大地家私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羅菊芬、劉曜國、梁米加、羅?、丁建東、趙明儉、沈炳富、古鳴、陳明軍。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3325-1982、GB/T3325-1995。 |
前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2 4 要求2 5 試驗方法9 6 檢驗程序11 7 檢驗規則11 8 標志、使用說明、包裝、運輸、貯存13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我國各地區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4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力學性能試驗水平16 參考文獻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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