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標準號:GB 9706.26-2005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9706.26-2005
發布時間:2005-11-24
實施時間:2006-07-01
首發日期:2005-10-1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邵宗人、錢曉陽、卓越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醫用電子儀器設備
ICS分類:診斷設備
提出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起草單位:上海市醫療器械檢測所
歸口單位:全國醫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標準簡介
本專用標準規定了2.2.103中定義的腦電圖機(還可稱為設備)安全專用要求。本專用標準不包括使用腦電圖學的其他設備中的特殊要求,例如:——腦功能監護儀;——聲光刺激器;——遙測腦電圖儀;——腦電數據的儲存和重現設備;——用于監護電休克療法中的專用設備;——動態腦電圖記錄器。
標準摘要
本專用標準修改采用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60601-2-26:2003((醫用電氣設備-第2-26部分:腦電圖機安全專用要求》 本專用標準是對GB9706.1-1995((醫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以及IEC60601-1修改件2(1995)的修改和補充,本專用標準優先于通用標準。 本專用標準與IEC60601-2-26;2003的主要區別是: -本專用標準暫不執行IEC60601-1-4;1996((醫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4.并列標準:程序可控的醫用電氣系統》標準。 -本專用標準將IEC60601-1修訂2(1995)的相關適用項要求編人了專用標準的相應條款中。 為了和專用標準的內容相區別,用雙豎線標識。 本專用標準的附錄D、附錄K、附錄L是規范性附錄,附錄A、附錄AA是資料性附錄 本專用標準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 本專用標準由全國醫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醫用電子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專用標準起草單位:上海市醫療器械檢測所。 本專用標準主要起草人:邵宗人、錢曉陽、卓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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