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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程 總則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 exported by sea—General specifications
標準號:SN 0449.1-1995
基本信息
標準號:SN 0449.1-1995
發布時間:1995-08-23
實施時間:1995-10-01
首發日期:
起草人:張鎮海、葉祥清、華元坤
作廢日期:2010-01-16
標準分類: 運輸、貯存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標準簡介
本規程規定了危險貨物包裝的要求、包裝型式、材質、代碼及標記的標示方法。本規程適用于盛裝容積不超過450L 、凈重不超過40ok g,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本規程不適用于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1 MPa、內徑大于。.1 5m、且容積大于或等于0.0 25-的氣體噴霧劑、氣體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質、感染性物質的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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