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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建設規范 第2部分:規劃設計通則

Specification of non-commercial forest construction Part 2: Regulation of plan and design
標準號:DB33/T 379.2-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DB33/T 379.2-2014
發布時間:2014-05-06
實施時間:2014-06-06
首發日期:
起草人:邱瑤德、李土生、陳國富、劉安興、茅史亮、吳黎明、張正壽、陸獻峰、高洪娣、孫孟軍、孫茂者、張文楚、應寶根、沈國存、王同新
標準分類: 林業基礎標準與通用方法
ICS分類:綠化和造林
提出單位:浙江省林業廳
起草單位:浙江省林業生態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森林資源監測中心
歸口單位:浙江省林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管部門:浙江省林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DB33/T 379的本部分規定了公益林建設前期工作的一般規定,包括項目區調查、公益林區劃、規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設計的任務、內容、方法、成果等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全省范圍內公益林建設的項目區調查、林地區劃、建設規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建設項目設計。
標準摘要
DB33/T 379《公益林建設規范》擬分為如下幾個部分: ——第1部分:導則; ——第2部分:規劃設計通則; ——第3部分:技術規程。 本部分是DB33/T 379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3/T 379.3-2002《生態公益林建設 規劃設計通則》,與DB33/T 379.3-200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由《生態公益林建設 規劃設計通則》改為《公益林建設規范 第2部分:規劃設計通則》; ——修改了“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文件(見第2章,2002年版第2章); ——增加了“3 術語和定義”、“目次”,以及5.2.2、5.2.3條文和附錄A的編號(見第3章、目次和5.2.2、5.2.3、附錄A,2002年版4.2.2、4.2.3、附錄A); ——刪除了3.1、4.1、6.2的條文(見2002年版3.1、4.1、6.2); ——修改了4.1、4.3、5.1.3.1、6.1、6.2、6.4、6.5、8.2、9.2章節的條文和附錄A的內容(見4.1、4.3、5.2.3.1、6.1、6.2、6.4、6.5、8.2、9.2和附錄A,2002年版3.2、3.4、4.2.3、5.1、5.2、5.4、5.5、7.2、8.2和附錄A); ——文中的 “種子林”改為“母樹林”;“文化紀念林”改為“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林”;“自然保存林”改為“自然保護林”;“林業主管部門”改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本部分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業廳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浙江省林業生態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森林資源監測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邱瑤德、李土生、陳國富、劉安興、茅史亮、吳黎明、張正壽、陸獻峰、高洪娣、孫孟軍、孫茂者、張文楚、應寶根、沈國存、王同新 本部分的歷次版本為:DB33/T 379.3-2002,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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