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uclear power plants—Instrumentation important to safety—Radiation monitoring for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condition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標準號:GB/T 12726.1-201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2726.1-2013
發布時間:2013-12-17
實施時間:2014-08-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付羲、周紅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核反應堆與 核電廠核島設備
ICS分類:核電站、安全
提出單位: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0)
起草單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
歸口單位: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0)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0)
標準簡介
GB/T12726的本部分給出了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后輻射和流體(氣態或液體)放射性水平監測設備的一般要求,包括設計原則和性能準則。本部分僅適用于事故及事故后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應遵守的一般要求和給出輕水反應堆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后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驗收方法的實例。本部分規定了這類設備的一般特性、一般試驗方法、輻射特性、電氣特性、安全特性和環境特性以及設備的鑒定和檢驗合格證明。如果設備是核設施集中輻射連續監測系統的一部分,可能需要增加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標準的要求。樣品的取樣和實驗室分析是排出流監測總大綱的一部分,不屬于本部分的范圍。
標準摘要
GB/T12726《核電廠安全重要儀表 事故及事故后輻射監測》分為4個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氣態排出流及通風中放射性離線連續監測設備; ———第3部分:高量程區域γ連續監測設備; ———第4部分:工藝流管內或管旁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 本部分為GB/T1272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2726.1—1991《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后輻射監測設備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與GB/T12726.1—1991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設備分為三種典型類型,并明確了制造廠和用戶的責任; ———刪除了對設備在“事故工況后令人滿意運行100d以上”的要求,對按IEC61226的規定被劃分為A 類執行安全重要功能的設備,除要進行MTBF計算外還應進行故障模式和影響分析(FMEA); ———明確了電磁干擾的相關要求和執行標準; ———詳細描述了對用戶界面、接口和取樣裝置的要求; ———增加了對質量的明確要求; ———刪除了對泵的維護間隔要求; ———對標準試驗條件作了修訂,增加流量條件,減少了預熱時間; ———對標準試驗條件下的試驗要求做了全面的修改。 本部分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EC60951-1:2009《核電廠 安全重要儀表 事故及事故后輻射監測第1部分:一般要求》。 與本部分中規范性引用的國際文件有一致性對應關系的我國文件如下: ———GB/T156—2007 標準電壓(IEC60038:2002,MOD); ———GB/T2423.10—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Fc 振動(正弦)(IEC60068-2-6:1995,IDT); ———GB/T2423.34—2005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Z/AD:溫度/濕度組合循環試驗(IEC60068-2-38:1974,IDT); ———GB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EC60529:2001,IDT); ———GB/T12727—2002 核電廠安全系統電氣設備質量鑒定(IEC60780:1998,MOD); ———GB/T13625—1992 核電廠安全系統電氣設備抗震鑒定(IEC60980:1989,eqv); ———GB/T15474—2010 核電廠安全重要儀表和控制功能分類(IEC61226:2005,MOD); ———GB/T17626.2—200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IEC61000-4-2:2001,IDT); ———GB/T17626.3—200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IEC61000-4-3:2002,IDT); ———GB/T17626.6—200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IEC61000-4-6:2006,IDT); ———GB17799.4—2012 電磁兼容 通用標準 工業環境中的發射(IEC61000-6-4:2011,IDT); ———EJ/T529—1990 用于核電廠安全重要系統數字計算機(IEC60987:1989,eqv); ———NB/T20054—2011 核電廠安全重要儀表和控制系統執行A 類功能的計算機軟件(IEC60880:2006,MOD); ———NB/T20055—2011 核電廠安全重要儀表和控制系統執行B類和C 類功能的計算機軟件(IEC62138:2004,MOD)。 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刪除國際標準的前言; ———用小數點“.”代替原國際標準中作為表示小數點的“,”; ———在“2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將已有相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國際標準改為我國的標準; ———在“2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將“IEC61000-4-12:2006”修改為“IEC61000-4-18:2006”; ———ISO2889的版本年代由2009修正為2010; ———在5.3.1.1,第1段最后一句將“參考響應的不確定度”修正為“參考源的不確定度”; ———在交流電源的電壓和頻率中只保留我國現行使用的內容; ———在4.18,刪除了“應用等動能取樣頭對氣溶膠或碘進行取樣”的內容,因為這一條要求與ISO2889:2010的要求有差異; ———IEC標準中的5.3.6.2中第2段第2句的“為了獲得獨立的數據”,應為該段第1句的內容,現將該內容移到第1句。 本部分由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0)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羲、周紅。 GB/T12726.1于1991年2月首次發布。 |
標準目錄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3 4 設計原則 6 4.1 功能相關的基本要求 6 4.2 測量范圍 7 4.3 能量響應 7 4.4 最小可探測活度(或探測限) 7 4.5 精密度(或重復性) 7 4.6 準確度(或相對誤差) 8 4.7 測量時間 8 4.8 響應時間 8 4.9 過載特性 8 4.10 環境本底屏蔽或補償裝置 8 4.11 事故工況的要求 9 4.12 可靠性 9 4.13 用戶界面 9 4.14 系統試驗、維護能力和易于去污 11 4.15 電磁干擾 11 4.16 供電 11 4.17 接口 12 4.18 取樣裝置 12 4.19 質量 13 4.20 型式試驗報告和合格證 13 5 功能試驗 14 5.1 概要 14 5.2 一般試驗方法 14 5.3 性能特性 16 5.4 電氣性能試驗 20 5.5 環境性能試驗 22 參考文獻 29 表1 SACTC30/SC2/SC3標準系列 Ⅴ 表2 參考條件和標準試驗條件 26 表3 標準試驗條件下進行的試驗 26 表4 改變影響量的試驗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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