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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航行警告標準格式

The standard form of P.R.C for navigational warnings
標準號:GB 17577-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7577-2009
發布時間:2009-11-15
實施時間:2010-09-01
首發日期:1998-11-18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翟久剛、孔繁弘、宋溱、胡錫潤、程俊康、劉慧茹、張治源、許吉翔、高萬明、馮濤、孫海濤、白樹祥、薛韜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船舶航行安全與傳播安全標準
ICS分類:水路運輸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起草單位:交通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航行警告文件的構成及樣式、電文結構、電文的用語和句型。本標準適用于沿海中英文航行警告電文的起草、播發和使用。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代替GB17577.1-1998《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文航行警告標準格式》、GB17577.2-1998《中華人民共和國英文航行警告標準格式》。本標準對GB17577.1-1998和GB17577.2-1998進行整合修訂。 本標準與GB17577.1-1998和GB17577.2-199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術語和定義中增加有效期(見2.7); ---警告文件樣式中增加了簽發人(見3.2); ---取消了中文航行警告電文結構中的發布單位; ---交發時間修改為:交發時間采用北京時間(見3.3.6); ---表1結構進行了修改,將原來航行警告臺中文地名、航行警告臺英文地名、識別碼,調整為航行警告發布臺、簡稱、識別碼、發布單位四項內容; ---表1中的航行警告發布臺由16個調整為12個; ---表1中增加三個航行警告發布區臺,分別為:中國北部海區航行警告臺、中國東部海區航行警告臺、中國南部海區航行警告臺; ---中文航行警告編號組成修改為簡稱+航警+順序號(見4.2.1); ---順序號每年從001開始排列。修改為:順序號每年從0001依次排列(見4.2.3)。 本標準的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交通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翟久剛、孔繁弘、宋溱、胡錫潤、程俊康、劉慧茹、張治源、許吉翔、高萬明、馮濤、孫海濤、白樹祥、薛韜。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7577.1-1998; ---GB17577.2-1998。 |
標準目錄
前言Ⅰ 1 范圍1 2 術語和定義1 3 航行警告文件構成及樣式1 4 航行警告電文的結構2 5 航行警告有效期6 6 航行警告電文的用語、句型和示例6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常用詞匯16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助航標志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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