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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診斷標準編寫指南

Guideline for drafting diagnostic criteria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標準號:GBZ/T 218-201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Z/T 218-2017
發布時間:2017-09-30
實施時間:2018-04-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朱秋鴻、周安壽、孫道遠、李曉軍、余晨、謝曉霜、蔣軼文、夏玉靜、谷京宇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職業病診斷標準
ICS分類:職業安全、工業衛生
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上海肺科醫院(上海市職業病防治院)、黑龍江省第二醫院、遼寧省職業病防治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朝陽醫院、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發布部門: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職業病診斷標準編寫的原則、內容、結構和格式。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職業病診斷標準的編寫。
標準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Z/T 218—2009《職業病診斷標準編寫指南》。與GBZ/T 218—200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的編寫要求; ——刪除了診斷原則的編寫要求; ——增加了診斷依據的編寫要求; ——修改了診斷分級或分期的編寫要求; ——增加了鑒別診斷的編寫要求; ——刪除了原附錄B(職業病診斷標準的格式); ——增加了附錄B(標準中的字號和字體)。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 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上海肺科醫院(上海市職業病防治院)、黑龍江省第二醫院、遼寧省職業病防治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朝陽醫院、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朱秋鴻、周安壽、孫道遠、李曉軍、余晨、謝曉霜、蔣軼文、夏玉靜、谷京宇。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16854.1—1997; ——GBZ/T 218—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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