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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營銷運營管理規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tyre marketing
標準號:SB/T 10468.1-2013
基本信息
標準號:SB/T 10468.1-2013
發布時間:2014-04-06
實施時間:2014-1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尚衛東、王亞明、雷昌純、王衛東、王金東等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商業、貿易、合同
ICS分類:公司(企業)的組織與管理綜合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起草單位: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商業科技質量中心、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輪胎經銷企業的術語和定義、經營環境、營銷管理、專業經營模式管理。本標準適用于輪胎經營的經銷企業和銷售輪胎產品的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本標準不適用于經營航空輪胎的經銷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SB/T10468.1—2008《輪胎經銷企業經營規范 管理要求》。 本標準與SB/T10468.1—2008的主要差異如下: ———修改標準名稱為“輪胎營銷管理規范”; ———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見第1章);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的引導語(見第3章); ———將“上游單位”修改為“制造商”和“下游單位”修改為“消費者和用戶”(見2008年版的5.7.2.3); ———修改了“代理經營模式管理要求”(見6.1); ———增加了“輪胎連鎖經營”“配送”“輪胎配送中心”“電子商務輪胎經銷企業”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 ———增加了“連鎖經營模式管理要求”(見6.2); ———增加了“電子商務經營模式管理要求”(見6.3); ———調整了“經營管理要求”邏輯關系(見2008年版的5.7); ———規范了術語和定義,將“商品”修改為“輪胎產品”和“供應商”修改為“制造商”以及“批發商”“零售商”修改為“經銷商”; ———刪除了“質量管理要求”(見2008年版的5.6); ———刪除了“輪胎”“翻新輪胎”“廢輪胎”“輪胎供應商”“輪胎批發商”“輪胎零售商”的術語和定義(見2008年版的3.1、3.2、3.3、3.4.1、3.4.2、3.4.3); ———刪除了對“交易場所/廳的要求”(見2008年版的4.3.3和4.3.4); ———刪除了所涉及“修”的相關要求(見2008年版的5.4); ———刪除了部分“經營管理要求”(見2008年版的5.7.1.4)。 本標準由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商業科技質量中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歸口。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商業科技質量中心、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三角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國際聯合輪胎橡膠有限公司、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強新世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北京輪庫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江蘇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匯江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沈陽瑞華輪胎有限公司、武漢天黎輪胎有限公司、陜西富進輪胎橡膠(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倍力商貿有限公司、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河南豫德隆商貿有限公司、南京三門輪胎有限責任公司、保定市大正輪胎橡膠有限公司、普利司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新金星貿易(福建)集團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尚衛東、王亞明、雷昌純、王衛東、王金東、駱妙卿、曾偉、路清銅、應世洲、潘卓強、戴晨、李榮、韋平、靳鵬輝、鮑仁巧、孫一平、李保民、唐偉虹、柴寶柱、陳宏喜、趙利民、劉哲、李文星。 本標準于2008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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