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1614-2009
發(fā)布時間:2009-03-25
實施時間:2010-03-01
首發(fā)日期:1989-09-07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玉蘭、劉志付、武慶濤、張佰恒、陸萬順、劉煥章、吳楠、田純祥、石新勇、呂金、李波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建筑玻璃
ICS分類:建筑玻璃
提出單位:中國建筑材料聯(lián)合會
起草單位:秦皇島玻璃工業(yè)研究設計院、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全國建筑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55)
發(fā)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建筑材料聯(lián)合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guī)定了無色透明與本體著色平板玻璃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工藝生產(chǎn)的鈉鈣硅平板玻璃。本標準不適用于壓花玻璃和夾絲玻璃。
標準摘要
本標準5.2~5.6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代替GB4871-1995《普通平板玻璃》、GB11614-1999《浮法玻璃》和GB/T18701-2002《著色玻璃》。 本標準與GB11614-199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由按用途分類修改為按外觀質量分類(1999年版的3.1,本版的4.2);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本版的第3章); ---增加了對12mm 及12mm 以上厚度的厚薄差的規(guī)定(1999年版的4.2,本版的5.4); ---外觀質量中,用點狀缺陷術語取代氣泡和夾雜物,同時提高了要求;增加了直徑100mm圓內點狀缺陷不超過3個的規(guī)定(1999年版的4.3、4.4和4.5,本版的5.5); ---增加了檢驗分類和抽樣條款(1999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 本標準與GB/T18701-200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取消著色玻璃按色調分類(2002年版的3.3); ---取消著色玻璃可見光透射比的要求(2002年版的4.3); ---取消同一片玻璃色差的要求(2002年版的3.4)。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聯(lián)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建筑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55)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秦皇島玻璃工業(yè)研究設計院。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島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華爾潤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藍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信義玻璃控股有限公司、臺玻長江玻璃有限公司、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玉蘭、劉志付、武慶濤、張佰恒、陸萬順、劉煥章、吳楠、田純祥、石新勇、呂金、李波。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4871-1985、GB4871-1995; ---GB11614-1989、GB11614-1999; ---GB/T18701-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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