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assification of alcoholic beverages
標準號:GB/T 17204-2008
本標準代替GB/T 17204-1998《飲料酒分類》。本標準規定了飲料酒的定義、分類原則和類別。本標準適用于飲料酒的生產、研發以及產品標準、分析方法和與飲料酒相關標準的制定。本標準與GB/T 17204-199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去掉了飲料酒精度上限的要求,取消了發酵酒和蒸餾酒定義中酒精度的規定。——啤酒部分取消啤酒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和按原麥汁濃度分類,增加了按其他方式分類。特種啤酒修改了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麥啤酒、渾濁啤酒的定義,增加了無醇啤酒和果蔬類啤酒的定義。——葡萄酒部分參照《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法規》(2003版)和《中國葡萄釀酒技術規范》,對定義進行了適當的修改。特種葡萄酒增加了冰葡萄酒、貴腐葡萄酒、產膜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的定義。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的規定。規范了產品分類,按含糖量、二氧化碳含量和生產工藝分類。——黃酒部分增加了按原料和產品風格分類,并給出了相應的定義。——白酒部分將分類修改為按糖化發酵劑、生產工藝、香型進行分類,并分別給出了相應的定義。——白蘭地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和陳釀年限的規定,細化了葡萄白蘭地的定義。——威士忌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修改了陳釀年限。——伏特加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朗姆酒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增加了杜松子酒部分,并給出相應的部分。——配制酒部分,在植物類配制酒條款下增加了果酒(浸泡型)的定義,其他定義作了相應的修改。
本標準代替GB/T17204—1998 《飲料酒分類》。 本標準與GB/T17204—199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去掉了飲料酒酒精度上限的要求,取消了發酵酒和蒸餾酒定義中酒精度的規定。 ———啤酒部分取消了啤酒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和按原麥汁濃度分類,增加了按其他方式分類。特種啤酒修改了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麥啤酒、渾濁啤酒的定義,增加了無醇啤酒和果蔬類啤酒的定義。 ———葡萄酒部分參照《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法規》(2003版)和《中國葡萄釀酒技術規范》,對定義進行了適當的修改。特種葡萄酒增加了冰葡萄酒、貴腐葡萄酒、產膜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的定義。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的規定。規范了產品分類,按含糖量、二氧化碳含量和生產工藝分類。 ———黃酒部分增加了按原料和產品風格分類,并給出了相應的定義。 ———白酒部分將分類修改為按糖化發酵劑、生產工藝、香型進行分類,并分別給出了相應的定義。 ———白蘭地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和陳釀年限的規定,細化了葡萄白蘭地的定義。 ———威士忌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修改了陳釀年限。 ———伏特加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 ———朗姆酒部分取消了定義中酒精度范圍的規定。 ———增加了杜松子酒部分,并給出相應的定義。 ———配制酒部分,在植物類配制酒條款下增加了果酒(浸泡型)的定義,其他定義作了相應的修改。 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釀酒分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瀘州老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郭新光、康永璞、沈才洪、王樹生、張蔚、張宿義、張春婭、熊正河。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7204—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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