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貨物/車輛輻射檢查系統的放射防護要求

Radiationprotectionrequirementsforcargo/vehicleradiographicinspectionsystem
標準號:GBZ 143-2015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Z 143-2015
發布時間:2015-01-13
實施時間:2015-06-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李君利、鄧大平、萬玲、鄧艷麗、侯利娜、張輝、明申金、朱國平、黃銘、桂立明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放射衛生防護
ICS分類:職業安全、工業衛生
起草單位:清華大學、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貨物/車輛輻射檢查系統(以下簡稱檢查系統)的輻射水平控制、安全設施、操作、監測與檢查等放射防護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采用下列類型的輻射對貨物、運輸車輛、貨運列車進行掃描成像的檢查系統:———加速器(最大電子能量小于10MeV)產生的X射線;———密封放射源釋放的γ射線;———(D,D)和(D,T)反應產生的快中子。本標準不適用于采用X射線機的檢查系統、背散射式的檢查系統及計算機斷層掃描檢查系統。
標準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第4章為推薦性條款,其余為強制性條款。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Z143—2002《集裝箱檢查系統放射衛生防護標準》。本標準與GBZ143—2002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改為“貨物/車輛輻射檢查系統的放射防護要求”; ———第1章的適用范圍增加了利用(D,D)和(D,T)反應的中子檢查系統,不適用范圍增加了采用X射線機的檢查系統、背散射式的檢查系統;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修改了檢查系統分類、輻射工作場所分區、輻射水平控制要求、輻射安全設施要求、操作要求、輻射防護監測與檢查相關內容; ———輻射水平控制要求中刪除了加速器調制器泄漏輻射水平和放射源儲存容器泄漏輻射水平的相關內容; ———增加了個人劑量限制、有司機駕駛的貨運車輛的檢查系統的附加要求、有司機駕駛的貨運列車的檢查系統的附加要求、中子檢查系統的附加要求等相關要求; ———修改了附錄A 和附錄B的相關內容。 本標準起草單位:清華大學、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君利、鄧大平、萬玲、鄧艷麗、侯利娜、張輝、明申金、朱國平、黃銘、桂立明。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Z143—2002。 |
標準目錄
前言 Ⅲ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檢查系統分類 2 5 輻射工作場所的分區及安全標志 3 6 輻射水平控制要求 3 7 輻射安全設施要求 4 8 操作要求 6 9 輻射防護監測與檢查 7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輻射防護監測和檢查的內容與周期 8 附錄B(規范性附錄) 檢查系統輻射防護監測方法 9 參考文獻 12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