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nnery machines—Reciprocating roller machines—Safety requirements
標準號:GB/T 30405-2013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和毛皮輥式往復運動機械按預定用途使用以及在制造商可預見的誤用條件下使用時,所有與該機械有關的重大危險、危險狀態或危險事件。本標準也規定了皮革和毛皮輥式往復運動機械的術語和定義、以及在GB/T15706-2012中5.4列出的機器壽命周期各階段的安全要求和/或保護措施、安全要求驗證和使用信息。本標準適用于下列在加工動物皮革和毛皮過程中使用的具有開啟和閉合往復運動的送料輥或送料裝置的輥式往復運動機械(典型結構見附錄A 圖A.1~圖A.13、典型描述見附錄B):1) 磨革機[見圖A.1a)和圖A.1b)];2) 拋光機[見圖A.1a)和圖A.1b)];3) 熨平機(羊皮和毛皮)[見圖A.2a)和圖A.2b)];4) 梳毛機[(見圖A.3a)和圖A.3b)];5) 剪毛機(羊皮和毛皮)[見圖A.4a)和圖A.4b)];6) 輥式通用拉軟機[見圖A.5a)和圖A.5b)];7) 平展機[見圖A.6a)和圖A.6b)];8) 脫羊毛機[見圖A.6a)和圖A.6b)];9) 凈面機[見圖A.6a)和圖A.6b)];10) 脫毛機[見圖A.6a)和圖A.6b)];11) 擠水機[見圖A.6a)和圖A.6b)];12) 輥式熨平機[見圖A.7a)和圖A.7b)];13) 輥式拉軟機[見圖A.8a)和圖A.8b)];14) 去肉機[見圖A.9a)和圖A.9b)];15) 毛皮去肉機[見圖A.10a)和圖A.10b)];16) 濕磨革機[見圖A.11a)和圖A.11b)];17) 削勻機(出料式)[見圖A.12a)和圖A.12b)];18) 削勻機(入料式)[見圖A.13a)和圖A.13b)]。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使用重新起草法參考歐洲標準EN972:1998+A1:2010《皮革機械 輥式往復運動機械 安全要求》編制,與EN972:1998+A1:2010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 本標準結構與EN972:1998+A1:2010不同,但其安全要求、保護措施等內容與EN972:1998+A1:2010完全一致。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輕工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皮革機械分技術委員會(SAC/TC101/SC1)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煙臺龍益機械有限公司、辛集巨龍皮革機械有限公司、嘉興學院、揚州揚寶機械有限公司、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江蘇連港皮革機械有限公司、東莞市博恒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東明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中輝皮草有限公司、深圳市涂氏精怡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徐建平、張東旭、郭立英、彭文利、管金龍、李剛、孔培利、王同祥、何朝暉、何紹明、劉建年、馬建標、涂進紅。 引 言 按照GB/T15706—2012的規定,本標準屬于C類標準。 本標準涉及的機械以及危險、危險狀態或危險事件涵蓋的范圍在本標準的范圍中給出。 當本C類標準的要求與A 類標準或B類標準中的規定不同時,按照C類標準中的要求設計和制造的機器優先采用本C類標準中的要求。 |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2 3 定義與術語 2 4 安全要求和/或保護措施 3 4.1 總則 3 4.2 輥式往復運動機械一般要求 3 4.3 所有危險區的安全要求 4 4.4 工作區的安全要求 5 4.5 進入區的安全要求 7 5 安全要求的驗證 8 6 使用信息 8 6.1 總則 8 6.2 信號和警示裝置 8 6.3 使用說明書 8 6.4 標志 10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機器的典型結構 11 附錄B(資料性附錄) 機器定義 圖例中機器的典型描述 18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防止噪聲危險(第1章所列機器) 22 附錄D (資料性附錄) 重大危險清單 23 附錄E (規范性附錄) 有害液體、氣體、霧靄、煙氣和粉塵的清除 33 附錄F(規范性附錄) 防火 34 參考文獻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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