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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

Agricultural big canopy frame of magnesium oxychloride cement composite
標準號:WB/T 1012-2012
基本信息
標準號:WB/T 1012-2012
發布時間:2012-03-24
實施時間:2012-07-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苗冠強、朱玉杰、王杰元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建筑維修工程
ICS分類:農用建筑物、結構和裝置
提出單位: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起草單位:中國菱鎂行業協會、濟南市杰美菱鎂建材研究所負責起草,北京冠強工貿有限公司、巢湖市富煌輕型建材有限公司菱鎂分公司等
歸口單位: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和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改性菱鎂水泥(氯氧鎂水泥)為膠結材料,以細竹筋或其他非金屬材料為增強材料而制成的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適用于棚架間距不超過3m,跨度不超10m的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不適用于使用高堿玻璃纖維布(或絲)作為產品增強材料。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WB/T1012—2000《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 本標準與WB/T1012—200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產品范圍的內容。 ———鑒于使用高堿玻纖布(或絲)生產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屢屢出現質量事故,同時國家在20世紀90年代已明文規定不準生產和使用高堿玻纖布(或絲)作為增強材料,因此這次標準修訂中,在范圍欄目中突出指出:在生產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時嚴禁使用高堿玻纖布(或絲)作為產品增強材料。取消原標準的4.5配筋條款中“嚴禁使用高堿玻璃纖維布(或絲)作增強材料”的條文。 ———原標準4.1.1改為:輕燒氧化鎂粉應符合WB/T1019《菱鎂制品用輕燒氧化鎂》,原標準4.1.2改為:工業氯化鎂應符合WB/T1018《菱鎂制品用工業氯化鎂》,取消原標準中的附錄A 菱鎂復合材料農用大棚架原材料質量標準。 ———原標準4.5配筋條款中的“嚴禁使用高堿玻璃纖維布(或絲)作增強材料”取消,在本標準的范圍欄目中突出強調。 本標準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菱鎂行業協會、濟南市杰美菱鎂建材研究所負責起草,北京冠強工貿有限公司、巢湖市富煌輕型建材有限公司菱鎂分公司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苗冠強、朱玉杰、王杰元。 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WB/T1012—2000。 |
標準目錄
前言 Ⅰ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類 1 4 要求 3 5 試驗方法 4 6 檢驗規則 5 7 標志 6 8 運輸和貯存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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