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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數據中心基礎設施監控系統建設規范

基本信息
標準號:SZDB/Z 101-2014
發布時間:2014-04-21
實施時間:2015-05-01
首發日期:
起草人:廖維坤、李紳、易南昌、索登洲、韓梅、徐超、連樹雄、蘭劍、張濤、雷波
標準分類: 金融、保險
ICS分類:信息技術在銀行中的應用
提出單位:金融服務業標準聯盟
起草單位:深圳市金融信息服務協會、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濟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管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標準簡介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金融數據中心基礎設施監控系統的系統組成、功能、設計以及施工、驗收要求。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數據中心的基礎設施監控系統建設活動。深圳市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租用數據中心時,可參照此規范對所租用數據中心的監控系統提出要求。
標準摘要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依據 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金融服務業標準聯盟提出。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起草單位:深圳市金融信息服務協會、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濟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主要起草人:廖維坤、李紳、易南昌、索登洲、韓梅、徐超、連樹雄、蘭劍、張濤、雷波。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為首次發布。 |
標準目錄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縮略語 2 5 分類 3 6 監控系統建設基本原則 4 7 監控系統組成及要求 5 8 監控系統接口要求 5 9 監控系統設計要求 5 10 監控系統施工要求 8 11 監控系統驗收要求 10 附錄 A(資料性附錄) 監控系統設備選型 12 附錄 B(資料性附錄) 監控系統功能選用參考 17 附錄 C(資料性附錄) 監控對象指標要求 18 附錄 D(資料性附錄) 主要檢測報警指標設置參考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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