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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護設施配備

Requirement of airports facilities for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標準號:GB 18040-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8040-2008
發布時間:2008-04-07
實施時間:2008-06-01
首發日期:2000-04-05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吳堅、李哲、秦建軍、王開寶、李思娟、張鳳嶺、白洪忠、張玉華、王斌
作廢日期:2019-07-29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手術室設備
ICS分類:急救
提出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起草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
歸口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的民用部分,以下簡稱機場)應急救護設施配備及其設施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機場(含新建、改建、擴建機場)應急救護的設施配備。
標準摘要
本標準第1章、第2章、第4章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本標準參考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4《機場》(第四版)和《機場勤務手冊》(第二版)第一部分《救援和消防》、第七部分《機場應急計劃》(第二版)修訂。 本標準代替GB18040—2000《民用航空運輸機場應急救護設備配備》。 本標準與GB18040—2000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修改為《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護設施配備》。 ———增加了機場應急救護設備和機場應急救護設施的定義;增加了附錄A(機場應急救護機構和人員)、附錄C(醫療急救引導標識)、附錄D(機場應急救護標志性服裝)。 ———以院前急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為重點,調整了藥品、器材、設備、物資、救護車輛的種類和數量,增加了衛生防疫藥品、器材和防護用品。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 均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術中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堅、李哲、秦建軍、王開寶、李思娟、張鳳嶺、白洪忠、張玉華、王斌。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804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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