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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間防銹和成品防銹技術規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the rust prevention in process and for products
標準號:FZ/T 91004-2012
基本信息
標準號:FZ/T 91004-2012
發布時間:2012-05-24
實施時間:2012-1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施培華、劉潔、紀玉楹、沈春輝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紡織機械零部件
ICS分類:紡織機械
提出單位: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上海二紡機股份有限公司、經緯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青島宏大紡織機械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良紡紡織機械專件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全國紡織機械與附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5)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門:全國紡織機械與附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5)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紡織機械、器材行業生產過程的防銹和成品防銹的技術規程。本標準適用于紡織機械、器材產品生產工序間的防銹和成品防銹。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FZ/T91004—1994《工序間防銹和成品防銹技術規程》。 本標準在技術內容上與FZ/T91004—1994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3.1.6原“應符合石油化工部有關質量標準的規定”改為“應符合石油化工行業有關質量標準的規定和環保要求”; ———3.3.2凡經酸洗處理的零件,原“必須進行中和處理,特別是有內孔的零件以及鑄件、粉末冶金零件,更要及時進行。處理后的零件立即浸入沸油煮10min以上,以使孔隙間的酸堿殘液排除而滲入油液,以免久后銹蝕。”改為“可根據需要進行中和處理。處理后的零件可根據需要立即浸入沸油煮10min以上,以使孔隙間的酸堿殘液排除而滲入油液,以免久后銹蝕”; ———3.3.3原“應”改為“可根據需要在”; ———表1中金屬清洗劑欄的使用方法取消“將金屬清洗劑配制成3%~5%水溶液,直接清洗金屬表面”的內容;防銹水欄的適用范圍第2點取消“防銹期半年以上”的內容;脫水防銹油欄的使用方法取消“防銹期為一個月以上”的內容; ———表1中氣相防銹粉劑、片劑、水劑、油和表2 中空間防銹法的使用方法原“限制使用按GB/T14188—1993中3.3規定”改為“限制使用按GB/T14188—2008中4.4規定”; ———表2中硬膜防銹油欄的使用方法原“可加120號溶劑汽油稀釋,待溶劑揮發,留下一層硬膜”改為“可進行稀釋”;防銹脂欄的使用方法原“可加溶劑汽油稀釋”改為“可進行稀釋”; ———5.5.1原“按FZ/T90001—1991中的9.3.1及9.3.2的規定執行”改為“按FZ/T90001—2006中8.3的規定執行”; ———表3中“一般防潮、防水”欄取消。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紡織機械與附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15)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二紡機股份有限公司、經緯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青島宏大紡織機械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良紡紡織機械專件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施培華、劉潔、紀玉楹、沈春輝。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FJ/C2—1963; ———FZ/T910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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