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T11746—1989。 本標準規定了簇絨地毯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和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合成纖維、羊毛及羊毛混紡纖維為絨頭原料,將紗線通過簇絨機刺入底基布形成絨頭列,在地毯背面涂敷粘合劑固定絨頭,或貼敷背襯的簇絨地毯。以其他纖維材料為絨頭的簇絨地毯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是對GB/T11746—1989《簇絨地毯》的修訂,與GB/T11746—198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a)產品分類,補充按絨頭質量(g/m2)分為若干型號,例如:500型簇絨地毯,它能直觀地向消費者提供地毯厚重類型信息。b)內在質量要求項變化情況如下:———增加國際通行的“外觀保持性”項目(六足:12000次),以評價地毯適用的耐用程度,并直接采用國際標準試驗方法和評價方法。———刪除原“中靜厚度減少和動態厚度減少”兩個項目,由于產品品種不斷創新,上述方法已不適用于含有一種以上的絨頭厚度或結構的地毯。———刪除原“絨頭質量”項目:割絨≥375g/m2、圈絨≥250g/m2。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應再規定有礙新品種發展的限定要求。———刪除原“背襯剝離強力試驗方法及最大力值表示”,改為直接采用ISO11857:1999,技術指標調整為≥20N 不低于國際通行標準。———為了標志、標簽標注需要。本標準對待多樣化地毯產品的結構、規格特性,如毯面纖維的類型及含量等采用數據待定方式,由生產企業確定,提供待定數據。c)增加“室內空氣質量”等安全性要求。d)為適應國內外貿易和使用場所不同需要,增加以下內容:“附加任選特性技術要求”,如阻燃性、抗靜電性、抗微生物活性等七項。
本標準是對GB/T11746-1989《簇絨地毯》的修訂,與GB/T11746-198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a) 產品分類,補充按絨頭質量(g/m2)分為若干型號,例如:500型簇絨地毯,它能直觀地向消費者提供地毯厚重類型信息。 b) 內在質量要求項變化情況如下: ---增加國際通行的外觀保持性項目(六足:12000次),以評價地毯適用的耐用程度,并直接采用國際標準試驗方法和評價方法。 ---刪除原中靜厚度減少和動態厚度減少兩個項目,由于產品品種不斷創新,上述方法已不適用于含有一種以上的絨頭厚度或結構的地毯。 ---刪除原絨頭質量項目:割絨≥375g/m2、圈絨≥250g/m2。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應再規定有礙新品種發展的限定要求。 ---刪除原背襯剝離強力試驗方法及最大力值表示,改為直接采用ISO11857:1999,技術指標調整為≥20N 不低于國際通行標準。 ---為了標志、標簽標注需要。本標準對待多樣化地毯產品的結構、規格特性,如毯面纖維的類型及含量等采用數據待定方式,由生產企業確定,提供待定數據。 c) 增加室內空氣質量等安全性要求。 d) 為適應國內外貿易和使用場所不同需要,增加以下內容: 附加任選特性技術要求,如阻燃性、抗靜電性、抗微生物活性等七項。 本標準的附錄A 和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附錄C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T11746-1989。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地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工藝美術協會地毯專業委員會。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威海市山花地毯集團有限公司、威海海馬地毯有限公司、大連加美地毯有限公司、浙江美術地毯制造有限公司、鄭州華德永佳地毯有限公司、重慶市海倫地毯有限公司、北京雙泉燕山地毯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玉芬、劉新惠、張波、王國橋、孫祖法、白天文、周錫倫、張殿明。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1746-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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