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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儀器及系統安全要求 第2部分:放射性防護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nuclear instrumentations and systems—Part 2:Requirements of protection from radioactivity
標準號:GB/T 19661.2-2005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9661.2-2005
發布時間:2005-01-24
實施時間:2005-06-01
首發日期:2005-01-24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熊正隆
作廢日期:2016-05-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核儀器與核探測器綜合
ICS分類:核能綜合
提出單位: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核工業標準化研究所
歸口單位:核工業標準化研究所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標準簡介
GB/T19661的本部分規定了核儀器及系統的放射性防護要求,包括輻射防護分級、對電離輻射的防護、劑量當量率的確定、試驗方法、級別代碼和標志、隨行文件等。本部分適用于含源核儀器及系統的制造、貯存、運輸、安裝和使用。本部分不適用于便攜式核儀器和帶X射線管工作的核儀器,但能參照適用于這些核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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