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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區木材生產能耗 第6部分: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

Energy consumption for wood production in forest region—Part 6:Energy consumption of timber yard
標準號:LY/T 1444.6-2015
基本信息
標準號:LY/T 1444.6-2015
發布時間:2015-10-19
實施時間:2016-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懷宇、張蘭、盧中波、叢喜東、安睿、欒兆平、米桂云、曹軍
作廢日期:2018-01-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能源綜合
ICS分類:其他有關農業和林業的標準
提出單位: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林業能源管理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0/SC 7)
起草單位:黑龍江省森林工程與環境研究所等
歸口單位: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林業能源管理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0/SC 7)
發布部門:國家林業局
主管部門: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林業能源管理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0/SC 7)
標準簡介
LY/T1444的本部分給出了林區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的術語和定義,規定了林區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的最高限額、能耗的計算、能耗的測試方法與計量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林區貯木場生產。
標準摘要
LY/T1444《林區木材生產能耗》分為6個部分: ———第1部分:綜合能耗; ———第2部分:油鋸燃料消耗量; ———第3部分:集材機械燃料消耗量; ———第4部分:伐區裝車機械燃料消耗量; ———第5部分:汽車運材燃料消耗量; ———第6部分: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 本部分為LY/T1444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LY/T1444.6—2005《林區木材生產能耗 第6部分: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本部分與LY/T1444.6—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2 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 ———修改了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的定義(見3.1,2005年版的2.1); ———修改了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見表1,2005年版的表1); ———增加了按照各工序能耗量計算生產能源消耗量的方法(見5.2); ———增加了貯木場生產能源消耗量的測試與計量要求(見第6章); ———增加了附錄A(見附錄A)。 本部分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林業能源管理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SC7)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黑龍江省森林工程與環境研究所。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黑龍江省林業科學院、大海林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大興安嶺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黑龍江省林業廳濕地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懷宇、張蘭、盧中波、叢喜東、安睿、欒兆平、米桂云、曹軍。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ZBB60001.7—1988、LY/T1450—1999; ———LY1001.6—1991; ———LY/T1444.6—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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