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FZ/T 32002-2014
發布時間:2014-07-09
實施時間:2014-1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伍潤輝、劉黎明、黃建新、張小祝、胡曉燕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麻紗、線
ICS分類:紗線
提出單位: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湖南苧麻技術研究中心、湖南華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江西恩達家紡有限公司、四川玉竹麻業有限公司、湖北精華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麻紡織品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09/SC 4)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門: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麻紡織品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09/SC 4)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長纖苧麻本色紗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鑒定環錠細紗機生產的苧麻紗的品質。長纖滌麻混紡本色紗(以下簡稱滌麻紗)參見附錄A。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FZ/T32002—2003《苧麻本色紗》。本標準與FZ/T32002—2003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范圍”:將其中的長纖滌麻混紡本色紗放入附錄A(見第1章),其他有關滌麻紗的內容作相應調整放入附錄A 中。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刪除GB/T2543.1、GB/T2543.2,增加GB5296.4、GB/T9995。 ———修改原式(2)、式(3)的表示方法(見3.2、3.3,2003年版的3.3、3.4)。 ———修改了“要求”:將苧麻紗的技術要求中各品等質量指標以筒紗(成品)作為檢驗樣,指標值作相應的調整(見4.1);并將表1中的17~24(tex)一檔拆分為17~19.5(tex)、20~24(tex)兩檔進 行考核;將原百米重量偏差、單紗斷裂強度兩項指標值二等不考核修改為合格并分檔考核(見4.1)。 ———修改“分等規定”:修改分批規定(見4.2.1,2003年版的4.4.1);分等規定中的“二等”改為“合格”(見4.1、4.2.2,2003年版的4.1、4.4.2);將原單紗斷裂強度和百米重量偏差作為順降指標, 修改為作為二項考核指標按最低項評定(見4.2.3,2003年版的4.4.3、4.4.5)。 ———將原4.3相關內容合并到5.3.3(見5.3.3,2003年版的4.3)。 ———刪除原4.5(重量偏差月度控制要求)。 ———修改了原5.5:將其中關于單紗強力及變異系數的實驗次數(不同強力機型)刪除;并與原5.5.4合并(見5.3.2.1,2003年版的5.5.1、5.5.4)。 ———刪除原5.5.3中文字形式表示的式(5),將計算方法放入附錄B中B.1(見5.3.2.3、B.1,2003年版的5.5.3)。 ———將原5.10.2.1和5.10.2.2作為5.3.5.2的注(見5.3.5.2,2003年版的5.10.2.1、5.10.2.2)。 ———將原5.10.4 中烘箱回潮率的測試方法改為按GB/T9995 執行(見5.3.5.4,2003 年版的5.10.4)。 ———刪除原5.11中關于試驗結果表示的表6(見5.4,2003年版的5.11)。 ———將“檢驗規則”作編輯性修改(見第6章)。 ———修改了“7.1標志”的要求(見7.1)。 ———將原附錄A 的A.2.1 中滌麻紗纖維含量偏差麻纖維絕對含量減少不超過4% 改為按FZ/T01053執行(見A.4,2003年版的A.2.1)。 ———附錄A 的A.2 中增加示例4、示例5:公定含量比例標準回潮率和標準干燥質量的計算(見A.2)。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麻紡織品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9/SC4)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南苧麻技術研究中心、湖南華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江西恩達家紡有限公司、四川玉竹麻業有限公司、湖北精華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伍潤輝、劉黎明、黃建新、張小祝、胡曉燕。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FJ522—1982; ———FZ/T32002—1992、FZ/T3200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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