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freshwater organisms
標準號:HJ 831-2022
本標準規定了淡水生物水質基準推導的一般性程序、方法與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單一化學污染物的淡水生物水質基準的推導。本標準不適用于高生物累積性污染物的淡水生物水質基準推導。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指導和規范淡水生物水質基準的推導,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淡水生物水質基準推導的一般性程序、方法與技術要求。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 2017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增加了方案制定、質量保證與質量評價、不確定性分析、報告編制等章節和 2 個附錄,刪除了水質基準污染物質確定、基準的應用等章節,刪除或優化了部分附錄內容;
——修訂了部分術語和定義;
——完善了數據收集、篩選和評價的方法;
——增加了毒性數據預處理內容;
——基準推導過程中增加了同效應毒性值的計算;
——刪除了急慢性毒性比方法。
本標準的附錄 A~附錄 D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制定技術指南》(HJ 831—2017)廢止。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 2022 年 3 月 10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 言 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準推導程序3
5 方案制定 4
6 數據獲取 4
7 基準推導 9
8 質量保證與質量評價12
9 不確定性分析13
10 報告編制 13
附錄 A(資料性附錄) 數據收集參考表14
附錄 B(資料性附錄) 中國淡水生物水質基準推導受試物種推薦名錄 15
附錄 C(資料性附錄) 部分中國淡水外來入侵物種名錄17
附錄 D(資料性附錄) 淡水生物水質基準技術報告編制大綱及要求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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