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 - Part 2-04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claves and sterilizers using toxic gas for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materials and for laboratory processes
標準號:GB 4793.8-2008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是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第66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設備的安全技術委員會所制定的IEC61010-2-042《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042部分:使用有毒氣體處理醫用材料及供實驗室用的壓力滅菌器和滅菌器的專用要求》制定的。本標準等同采用IEC61010-2-042:1997。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標準由兩部分組成。第1部分為通用要求,第2部分為各產品的專用安全要求。該部分是必須的,因為使用有毒氣體實現功能的設備特殊注意事項需要給出說明以描述設備的特性。這些設備其結構中有許多潛在的危險零部件,有不同的安全要求,以增加或修改本標準第1部分中的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包括帶自動裝載和卸載系統的壓力滅菌器和滅菌器,它們有一個使用有毒氣體的滅菌室,用于處理醫用材料及供實驗室處理使用。如果壓力滅菌器在同一裝置內安裝有用于加濕的蒸汽發生器,則本標準規定的適用安全要求,也同樣適用于蒸汽發生器。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第66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設備的安全技術委員會所制定的IEC61010-2-042《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2-042部分:使用有毒氣體處理醫用材料及供實驗室用的壓力滅菌器和滅菌器的專用要求》制定的。本標準等同采用IEC61010-2-042:1997。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標準由兩部分組成。第1部分為通用要求,第2部分為各產品的專用安全要求。 該部分是必須的,因為使用有毒氣體實現功能的設備特殊注意事項需要給出說明以描述設備的特性。這些設備其結構中有許多潛在的危險零部件,有不同的安全要求,以增加或修改本標準第1部分中的內容。 應注意到,還存在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的標準和規定。因其可能對該標準進行增加而應引起注意。 本標準中寫明適用的部分,表示GB4793.1中的相應條文適用于本標準;本標準中寫明替代或修改的部分,以本標準中的條文為準;本標準中寫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93.1的相應條文外,還必須符合本標準中增加的條文。 本標準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毒設備與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杭州電達消毒設備廠、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州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宇恩、周慶慶、黃秀蓮、鐘圣馗、高黎。 |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圍與目的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2 3 定義2 4 測試3 5 標記和文件3 6 防電擊6 7 防機械危險7 8 耐機械沖擊和碰撞9 9 設備溫度限制和防止火焰蔓延9 10 耐溫9 11 防液體危險10 12 防包括激光源在內的輻射、聲壓力和超聲壓力11 13 防氣體釋放、爆炸和炸裂11 14 元器件14 15 利用聯鎖裝置的保護16 16 測量電路16 附錄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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