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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程序 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情形

Sampling inspection procedures for commodity applying to the case with prior information of quality
標準號:GB/T 28863-2012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28863-2012
發布時間:2012-11-05
實施時間:2013-02-15
首發日期:2012-11-05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盧炳輝、陳業懷、丁文興、于振凡、黨華等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數學
ICS分類:統計方法的應用
提出單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起草單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等
歸口單位:全國統計方法應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統計方法應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在流通領域中對商品的質量特性進行質量監督時的抽樣方法、抽樣方案和評價程序,僅用于判定某一監督總體是否不符合某一質量要求,不用于判定某一監督總體符合某一質量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監督管理部門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商品,或者消費者或者有關組織反映、知情人舉報、監管發現有質量問題等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商品(散料或分立個體)的監督抽樣檢驗。本標準不適用于生產企業的內部質量控制,也不適用于商品的驗收檢驗。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統計方法應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1)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廣東省石油化工研究院、廣州威凱檢測技術研究院、廣東省造紙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盧炳輝、陳業懷、丁文興、于振凡、黨華、劉繼紅、楊萬穎、梁寧、陳楚濤、柳榮貴、沈小華、童靚、吳義軍、朱海云、王建偉、馮肇華、鄭慷、張帆。 |
標準目錄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符號 1 3.1 術語和定義 1 3.2 符號和縮略語 4 4 監督抽樣檢驗程序 4 5 監督抽樣檢驗的實施 4 5.1 確定監督抽樣檢驗對象及質量特性 4 5.2 確定監督總體 5 5.3 抽取樣本 5 5.4 檢測樣本 5 5.5 檢測結果判定 5 5.6 檢驗結果通知 7 5.7 復驗 7 5.8 對監督總體的判定 7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抽樣方案的兩類風險分析 8 附錄B(資料性附錄) 質量特性值標準差的獲取方法 10 附錄C (資料性附錄) 示例 12 參考文獻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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