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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腫瘤病因判斷標準

Judgment criteria for cause of radiogenic neoplasms
標準號:GBZ 97-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Z 97-2009
發布時間:2009-07-13
實施時間:2010-02-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人民衛生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葉常青、劉長安、朱茂祥
作廢日期:2017-11-01
出版機構:人民衛生出版社
標準分類: 職業病診斷標準
ICS分類:職業安全、工業衛生
提出單位:衛生部放射性疾病診斷標準專業委員會
起草單位:軍事醫學科學院放射與輻射醫學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腫瘤的病因判斷依據以及病因概率計算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對職業性照射后發生的腫瘤進行病因學判斷。非職業原因受到事故性照射后發生的惡性腫瘤也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判斷。本標準不適用自愿接受醫療照射后發生的惡性腫瘤的病因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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