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il vehicle cables with rated voltages up to and including 3kV
標準號:GB/T 12528-2008
GB/T 12528《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電纜》是對GB 12528.1-1990 、GB 12528.11-2003的整合。本標準規定了交流額定電壓3 kV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電纜型號、規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3 kV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配電系統、控制系統、信號系統的電器裝置等用電纜。本標準代替GB 12528.1-1990《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一般規定》和GB12528.11-2003《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補充件1:交聯聚烯烴絕緣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本標準與GB 12528.1-1990和GB 12528.11-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標準名稱GB 12528.1-1990《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一般規定》和GB12528.11-2003《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補充件1:交聯聚烯烴絕緣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改為本版的《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電纜(電線)》;———對規范性引用文件進行了更新和增補。(GB 12528.1-1990和GB 12528.11-2003中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本版標準對絕緣和護套材料規定了氯磺化聚乙烯橡膠混合物或其他相當的合成彈性體、乙丙橡膠混合物、交聯聚烯烴混合物、薄壁型電纜用聚烯烴混合物。取消GB 12528.1-1990標準對天然丁苯橡膠、聚氯乙烯、氯丁橡膠和尼龍等混合物的規定(GB 12528.1-1990 中的3.2;本版的4.2);———耐油特性按1類、2類、3類進行劃分,不規定高濃度酸堿污染環境的場合。明確1類、2類耐油特性的電纜產品(GB 12528.1-1990中的3.2.1.5和GB 12528.11-2003中的3.4;本版的4.4);———電纜電壓等級規定為4個:500V、450V、1.5kV 和3kV。取消250V 和1kV等級(GB 12528.1-1990的5.4.4.1和GB 12528.11-2003的3.1;本版的5.1);———對電纜的彎曲半徑進行了調整(GB 12528.11-2003的3.5;本版的5.4);———增加第2類導體,用(C)表示。取消對導體結構的規定(GB 12528.1-1990的5.1.1 和GB 12528.11-2003的5.1.2;本版的7.1.2);———對火花試驗電壓增加了直流電壓試驗值(GB 12528.1-1990的5.2.3和GB 12528.11-2003的5.3.5;本版的7.2.4);———薄壁型電纜用電纜的絕緣最薄點厚度由原GB 12528.11-2003 版的標稱值的90% -0.1mm,現改為標稱值的75%(GB 12528.11-2003的表2;本版的表11);———對無鹵低煙型阻燃電纜規定除通過單根垂直燃燒試驗要求外,還需通過C 類或D 類成束燃燒試驗要求(GB 12528.11-2003的5.3;本版的7.4);———絕緣電阻由原GB 12528.11-2003版的1×1013Ω·m 現改為5×1012Ω·m;———取消“附錄A 鍍錫銅線鍍錫層試驗方法”,增加“附錄A 刮磨試驗”(GB 12528.1-1990的附錄A ,本版的附錄A);———對反映電纜表面電阻值的最大漏泄電流指標與EN50264 的規定值一致(GB 12528.1-1990的附錄D 和GB 12528.11-2003的表6;本版的附錄D)。
GB/T12528《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電纜》是對GB12528.1-1990 、GB12528.11-2003的整合。 本標準代替GB12528.1-1990《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一般規定》和GB12528.11-2003《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補充件1:交聯聚烯烴絕緣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 本標準與GB12528.1-1990和GB12528.11-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GB12528.1-1990《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一般規定》和GB12528.11-2003《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補充件1: 交聯聚烯烴絕緣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纜(電線)》改為本版的《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電纜(電線)》; ---對規范性引用文件進行了更新和增補。(GB12528.1-1990和GB12528.11-2003中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本版標準對絕緣和護套材料規定了氯磺化聚乙烯橡膠混合物或其他相當的合成彈性體、乙丙橡膠混合物、交聯聚烯烴混合物、薄壁型電纜用聚烯烴混合物。取消GB12528.1-1990標準對天然丁苯橡膠、聚氯乙烯、氯丁橡膠和尼龍等混合物的規定(GB12528.1-1990 中的3.2; 本版的4.2); ---耐油特性按1類、2類、3類進行劃分,不規定高濃度酸堿污染環境的場合。明確1類、2類耐油特性的電纜產品(GB12528.1-1990中的3.2.1.5和GB12528.11-2003中的3.4;本版的4.4); ---電纜電壓等級規定為4 個:500 V、750 V、1.5kV 和3kV。取消250 V 和1kV 等級(GB12528.1-1990的5.4.4.1和GB12528.11-2003的3.1;本版的5.1); ---對電纜的彎曲半徑進行了調整(GB12528.11-2003的3.5;本版的5.4); ---增加第2 類導體,用(C)表示。取消對導體結構的規定(GB12528.1-1990 的5.1.1 和GB12528.11-2003的5.1.2;本版的7.1.2); ---對火花試驗電壓增加了直流電壓試驗值(GB12528.1-1990的5.2.3和GB12528.11-2003的5.3.5;本版的7.2.4); ---薄壁型電纜用電纜的絕緣最薄點厚度由原GB12528.11-2003 版的標稱值的90% -0.1 mm,現改為標稱值的75%(GB12528.11-2003的表2;本版的表11); ---對無鹵低煙型阻燃電纜規定除通過單根垂直燃燒試驗要求外,還需通過C 類或D 類成束燃燒試驗要求(GB12528.11-2003的5.3;本版的7.4); ---絕緣電阻由原GB12528.11-2003版的1×1013 Ω·m 現改為5×1012 Ω·m; ---取消附錄A 鍍錫銅線鍍錫層試驗方法,增加附錄A 刮磨試驗(GB12528.1-1990的附錄A ,本版的附錄A); ---對反映電纜表面電阻值的最大漏泄電流指標與EN50264 的規定值一致(GB12528.1-1990的附錄D 和GB12528.11-2003的表6;本版的附錄D)。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 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13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上海電纜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上海南洋電纜有限公司、天津金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洋電材有限公司、衡陽恒飛電纜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巢湖海興電纜有限公司、上海漢欣電線電纜有限公司、黃石昌達線纜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賢靈、譚金鳳、鄭國俊、張國平、厲春陽、馬用彪、趙翠靜、汪應昌、周曉薇、忻濟民。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 ---GB12528.1-1990; ---GB12528.11-2003。 |
前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2 4 產品代號、標記及示例3 5 使用特性4 6 產品型號、名稱和規格4 7 技術要求5 8 試驗方法14 9 檢驗規則15 10 標志、包裝17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刮磨試驗18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浸油試驗方法20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電纜彎曲后的電壓試驗方法22 附錄D (規范性附錄) 表面漏泄、放電試驗23 附錄E (規范性附錄) 耐濕性試驗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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