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tics and optical instruments—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Part 20:Humid atmosphere containing sulfur dioxide or hydrogen sulfide
標準號:GB/T 12085.20-2011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2085.20-2011
發布時間:2011-06-16
實施時間:2011-11-01
首發日期:2011-06-16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馮瓊輝、黃衛佳、曾麗珠、葉慧、李晞、楊廣烈等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光學儀器綜合
ICS分類:光學設備
提出單位: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上海理工大學、寧波永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永新光學有限公司、南京東利來光電實業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全國光學和光子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03)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光學和光子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03)
標準簡介
本部分規定了含二氧化硫、硫化氫的濕空氣的試驗條件、條件試驗、試驗程序及環境試驗標記。本部分適用于光學儀器、裝有光學零部件的儀器和光學零部件。
標準摘要
GB/T12085《光學和光學儀器 環境試驗方法》分為以下21個部分: ———第1部分:術語、試驗范圍; ———第2部分:低溫、高溫、濕熱; ———第3部分:機械作用力; ———第4部分:鹽霧; ———第5部分:低溫、低氣壓綜合試驗; ———第6部分:砂塵; ———第7部分:滴水、淋雨; ———第8部分:高壓、低壓、浸沒; ———第9部分:太陽輻射; ———第10部分:振動(正弦)與高溫、低溫綜合試驗; ———第11部分:長霉; ———第12部分:污染; ———第13部分:沖擊、碰撞或自由跌落與高溫、低溫綜合試驗; ———第14部分:露、霜、冰; ———第15部分:寬帶隨機振動(數字控制)與高溫、低溫綜合試驗; ———第16部分:彈跳或恒加速度與高溫、低溫綜合試驗; ———第17部分:污染、太陽輻射綜合試驗; ———第18部分:濕熱、低內壓綜合試驗; ———第19部分:溫度周期與正弦振動、隨機振動綜合試驗;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氫的濕空氣; ———第21部分:低壓與大氣溫度、高溫綜合試驗。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9022-20:1997《光學和光學儀器 環境試驗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氫的濕空氣》。 本部分與ISO9022-20:1997的主要差異為: ———刪除國際標準的序言和前言; ———根據ISO9022-20第1章及我國標準用語習慣對標準范圍作了重新編寫; ———“國際標準本部分”一詞改為“本部分”; ———第2章中的規范性引用文件用現行國家標準替代; ———條件試驗中懸置段加編號; ———附錄及參考文獻中的IEC721-3-4用GB/T4798.4—2007《電工電子產品應用環境條件 第4部分:無氣候防護場所固定使用》替代。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光學和光子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3)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上海理工大學、寧波永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永新光學有限公司、南京東利來光電實業有限公司、寧波市教學儀器有限公司、寧波華光精密儀器有限公司、梧州奧卡光學儀器公司、寧波舜宇儀器有限公司、廣州粵顯光學儀器有限責任公司、麥克奧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光電儀器有限公司、貴陽新天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馮瓊輝、黃衛佳、曾麗珠、葉慧、李晞、楊廣烈、王國瑞、徐利明、張景華、胡森虎、李彌高、肖倩、夏碩、胡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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