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ecifications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llection—Part 2:Vehicle register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ndorsement
標準號:GA/T 946.2-2011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T 946.2-2011
發布時間:2011-07-18
實施時間:2011-07-18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是建榮、包勇強、蔡崗、黃金、孫曉平、劉偉祥、張捷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交通信息管理
ICS分類:信息技術在其他領域中的應用
提出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歸口單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GA/T946的本部分規定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信息采集項目、崗位和要求,規定了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臨時行駛車號牌、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簽注項目和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登記信息采集和簽注。
標準摘要
GA/T94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規范》分為六個部分: ———第1部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信息采集和簽注; ———第2部分:機動車登記信息采集和簽注; ———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信息采集; ———第4部分:道路交通違法處理信息采集; ———第5部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信息采集; ———第6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輔助信息采集。 本部分為GA/T94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GA805—2008《機動車登記信息采集和簽注規范》,與GA805—200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標準名稱為“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規范 第2部分:機動車登記信息采集和簽注”(見封面); ———增加采集項目“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型號”、“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編號”(見3.2.1); ———修改采集項目名稱,“發動機號碼”修改為“發動機(電動機)號碼”,“發動機型號”修改為“發動機(電動機)型號”(見3.2.1); ———修改項目采集要求,“軸距”采集要求修改為“國產機動車按照機動車出廠合格證錄入;進口機動車按照有關技術資料錄入;多軸車輛的軸距,為各相鄰兩軸之間的距離之和;半掛車,第一個軸距數值為半掛車牽引銷與第一軸之間的距離;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錄入前后輪間的中心距離;單位為毫米(mm)。”;“車輛品牌”采集要求修改為“國產機動車按照機動車出廠合格證錄入;進口機動車按照《進口機動車輛制造廠名稱和車輛品牌中英文對照表》錄入。屬于海關監管和罰沒的,《進口機動車輛制造廠名稱和車輛品牌中英文對照表》未記載的,按進口憑證錄入。”(見3.2.1); ———修改采集項目名稱,“是否人民法院執行查封”修改為“人民法院執行查封情況”(見3.2.10); ———增加采集項目“鎖定單位固定電話”、“鎖定單位移動電話”(見3.2.10); ———增加規定:“行駛證簽注項目應符合GA37的規定。”(見第4章); ———增加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簽注項目應符合GA811的規定。”(見第5章); ———增加規定:“臨時行駛車號牌簽注項目應符合GA36的規定。”(見第6章); ———增加規定:“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簽注項目應符合GA36的規定。”(見7.1)。 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是建榮、包勇強、蔡崗、黃金、孫曉平、劉偉祥、張捷。 |
標準目錄
前言 Ⅲ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信息采集 1 4 機動車行駛證簽注 20 5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簽注 21 6 臨時行駛車號牌簽注 21 7 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簽注 21 8 機動車登記證書簽注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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