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racetic acid solution
標準號:GB 19104-2008
本標準規(guī)定了過氧乙酸溶液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儲存、運輸和安全。本標準適用于由過氧化氫和乙酸反應生成的過氧乙酸溶液,也適用于過氧化氫和乙酸分別包裝混合配制后生成的過氧乙酸溶液的生產(chǎn)、檢驗和銷售。本標準I型產(chǎn)品、II型產(chǎn)品主要用作消毒劑的原料,II型產(chǎn)品也用作漂白劑和有機合成,III型產(chǎn)品主要用作有機合成。 本標準代替GB19104—2003《過氧乙酸溶液》和GB19108—2003《過氧乙酸溶液 過氧乙酸含量的測定》。本標準與GB19104—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將要求中的性狀單列為一章(2003年版的3.1,本版的第3章);———將GB19108—2003中適用的內(nèi)容編入過氧乙酸含量的測定試驗方法中(2003年版的4.2,本版的5.2);———完善運輸?shù)囊?guī)定(2003年版的6.3,本版的7.3);———將安全一章由強制性條款修改為推薦性條款(2003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8章)。
本標準表1中的部分指標和第7章為強制性,其余為推薦性。 本標準代替GB19104-2003《過氧乙酸溶液》和GB19108-2003《過氧乙酸溶液 過氧乙酸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與GB19104-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要求中的性狀單列為一章(2003年版的3.1,本版的第3章); ---將GB19108-2003中適用的內(nèi)容編入過氧乙酸含量的測定試驗方法中(2003年版的4.2,本版的5.2); ---完善運輸?shù)囊?guī)定(2003年版的6.3,本版的7.3); ---將安全一章由強制性條款修改為推薦性條款(2003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8章)。 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nèi)容有可能涉及專利。本標準的發(fā)布機構(gòu)不應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有機分會(SAC/TC63/SC2)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上海哈勃化學技術(shù)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濟寧魯源醫(yī)藥化工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樓霽、王學敏、郭燕玲、胡延風、趙漢群。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19104-2003; ---GB19108-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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