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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機械 旋刀步進式電動草坪割草機

Garden machinery—Rotary pedestrian controlled electric lawnmowers
標準號:LY/T 1620-2012
基本信息
標準號:LY/T 1620-2012
發布時間:2012-02-23
實施時間:2012-07-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顏土富、曹良志、邵偉、丁玉才、劉峰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農機具
ICS分類:園藝設備
提出單位: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61)
起草單位:浙江利歐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南通天一戶外機械有限公司
歸口單位: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61)
發布部門:國家林業局
主管部門: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61)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旋刀步進式電動草坪割草機的術語和定義、型號編制方法、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單相交流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且電動機額定功率不大于3kW 的草坪機。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LY/T1620—2004《電動草坪割草機》,與LY/T1620—2004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將標準名稱由“電動草坪割草機”改為“園林機械 旋刀步進式電動草坪割草機”,對應的英文名稱由“Electricmotionlawnmower”改為“Gardenmachinery—Rotarypedestriancontrolledelectriclawnmowers”;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的內容(見第2章,2004版第2章);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的內容(見第3章,2004版第3章); ———修改了型號編制方法的內容(見第4章,2004版第4章); ———增加了“基本參數”的內容(見第5章); ———增加了草坪機“使用環境”、“限制使用材料”的內容(見6.1.3、6.1.4); ———修改了啟動性能要求(見6.2.2,2004版6.2); ———增加了“穩定性”、“集草性能”、“整機跌落”的要求(見6.2.3、6.2.6、6.2.7); ———“刀片制動時間”要求中增加了對剎車裝置的壽命要求(見6.2.4); ———增加了“插頭”、“切割裝置抗撞擊”、“掛重”的零部件要求(見6.3.6、6.3.9、6.3.10); ———修改了對電動機性能的要求(見6.3.7,2004版6.5); ———修改了對“把手結構與位置”的要求(見6.3.8,2004版6.29); ———修改了對螺釘及連接件的要求(見6.3.11,2004版6.19); ———增加“臺殼、防護蓋和集草器的結構完整性”要求(見6.3.13); ———增加了“溫升”、“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的安全要求(見6.4.1、6.4.2、6.4.4); ———修改了“電氣防護等級”(見6.4.3,2004版6.36e))、“外殼防護等級”(見6.4.9,2004版6.15)、“刀片不平衡運轉”(見6.4.10,2004版6.36a))、“防止物體拋射”(見6.4.11,2004版3.36b))、“防觸腳”(見6.4.12,2004版6.36c))的要求; ———修改了“噪聲”要求(見6.4.13,2004版6.30); ———增加了“電磁兼容”要求(見6.5); ———檢驗規則中增加了“第三方檢驗”的內容(見8.4); ———刪除了說明書中“前、后輪直徑”的參數要求,增加了“草坪機實測噪聲值”參數要求(見9.2.4,2004版5.2.5);刪除了對附加裝置的銘牌要求(見9.1.1.1,2004版5.3.1); ———增加了包裝箱外部標明內容要求(見9.3.4)及包裝的防雨、防潮要求(見9.3.3); ———增加及修改了對應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由全國林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61)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浙江利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南通天一戶外機械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顏土富、曹良志、邵偉、丁玉才、劉峰。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LY/T1620—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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